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湖南考区)

2023年中央机关公开选拔和公开选拔公务员(湖南考区)、

湖南省2022年公开选拔公务员公开选拔公示

关于笔试考生疫情防控的公告

2023年中央机关及直属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湖南考区)、2023年中央机关公开选拔公开选拔公务员(湖南考区)、2022年公开选拔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选拔将于12月3日、4日进行。 为切实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安全稳定,根据国家疫情防控部署和湖南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结合结合考试工作实际,现将笔试疫情防控要求公告如下。

1.所有考生应在考前8天申请湖南居民健康码(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南居民健康卡”申请)和通讯大数据行程卡,并持续关注湖南居民健康码和通讯大数据数据行程卡状况,做好备考期间日常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提前下载打印《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并确认签名。 若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觉味觉丧失、腹泻等异常症状,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诊治和排查,确保转诊时身体健康。

根据“需要进行所有检查”的原则,建议考生在没有禁忌症的情况下提前完成COVID-19疫苗接种。

2、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录取公告要求,“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考点为工作或就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目前在湖南省外的考生应在严格遵守停留地防疫要求和湖南省疫情防控部门进(返)湖南要求的前提下,提前7天返回湖南准备考试。

根据湖南省疫情防控部门要求,抵湖南前,入(返)湖南人员应至少1天通过“湖南省居民健康卡”“报湖南”小程序主动报告。提前并提交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湖南。 抵达湖南后,必须立即进行“落地检查”。 前三天每天必须完成一次核酸检测(三天三次),第五天必须再次进行核酸检测。 入境(返回)湖南且“湖南居民健康码”为绿码的人员,“湖南居民健康码”中会弹出提醒,提示“入境(返回)湖南人员未满5天”及第5天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弹出提醒取消。 抵湖南未满5日的人员,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进入公共场所。 同时,湖南省疫情防控部门对来自国内高风险地区、低风险地区以及其他有溢出风险地区的人员有相应的健康管控措施。 考生入(返)湖南前须提前向目的地疫情防控部门咨询相关防疫政策。 必须按要求提前报告,提前安排行程,按要求严格落实健康管控措施。

目前在湖南省内的考生,非必要不要离开湖南,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应主动减少外出和人际接触,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外出佩戴口罩,勤洗手,做好自我健康管理。 考点城市疫情防控部门对本省其他市州人员进入当地有相应的疫情管理措施。 省内考生如需跨市州到其他考点城市参加考试,须至少提前8天向考点城市疫情防控部门咨询。 按照疫情防控政策和要求,提前安排行程,按规定落实健康管控措施。

3、所有考生须提供首次考试前3天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两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最后一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在第一次检查前一天内。

考试前7天内有湖南省外旅行史的人员,以及考试前7天内有湖南省当地发生疫情的市州旅行史的人员,须提供三份核酸阴性证明第一次考试前 3 天内取得考试成绩即可参加考试。

核酸检测采样必须在湖南省检测服务机构进行。 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并且必须有测试结果。 请考生合理安排核酸采样时间、选择采样点,确保及时收到核酸检测结果。

4、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出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临时身份证、户口证明)、纸质准考证、扫描准考证并核对湖南居民健康码、通讯大数据行程卡和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按要求三天两检或三天三检结果),提交《考生防疫承诺书》并接受体温测量(建议考生提前打印检测结果 24小时内湖南居民健康码和通讯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彩色截图,以及核酸检测结果按规定保证打印图片信息完整、清晰以供检查)。

出于防疫需要,考点学校不提供停车服务。 建议考生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合理规划出行时间和交通路线,考试当天提前1.5小时到达,从指定校门进入考点。 驾车前往考点的考生建议另带一名司机,到达考点后走走停停。 考生进入考场时应有序排队,保持1米以上距离。

5、湖南居民健康码为绿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症状的考生;并按要求提交《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不符合本公告第六条规定不准参加考试的人员,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无笔试准考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临时身份证、户口证明)、湖南居民健康码、通讯大数据行程单卡和新冠状病毒(按要求)。 肺炎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无法提供《候选人疫情防控承诺书》;

(二)湖南居民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

(三)属当地政府临时封闭管控措施管理区域内,或按照规定处于隔离治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期或闭环管理期的人员疫情防控部门的规定和要求;

(4)考试前8天内有国外或港台地区居住史者(12月3日参加考试的为11月25日及以后,12月4日参加考试的为12月25日或以后) 11 月 26 日之后);

(五)考试前7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或未公布为高风险地区的居住史,但7天内发生过社会疫情扩散或疫情外溢的人员(参加考试的人员) 12月3日考试的,考试时间为11月26日及以后;12月4日考试的,考试时间为11月27日及以后);

(六)考试前8天内被判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12月3日参加考试的为11月25日及以后,12月4日参加考试的为11月3日) 26 及以后);

(七)检测前有外溢风险高地区旅行史、社区传播史或已实施大规模社区管控措施的人员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居家保健等健康管控到达试验城市后按照防控部门要求进行监测。 措施;

(八)高危岗位员工离岗后未完成5日居家健康监测的;

(九)现场测量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地点适当休息后再次用水银温度计测量体温仍异常,不能排除传染病风险的;或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味觉)缓解、鼻塞、流鼻涕、结膜炎、肌痛、腹泻等其他与COVID-19相关的症状且不能排除传染病风险出去;

(十)经防疫专家判断,有其他情况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7、考试期间,所有考生应做好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 除核实身份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场和考试过程中均应佩戴口罩。 必须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 考试结束后,请按照监考人员的指挥有序离开考场。 不允许拥挤,人与人之间应保持距离。

8. 检查过程中如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咽痛、嗅觉和味觉丧失、鼻塞、流鼻涕、结膜炎、肌痛、腹泻等异常症状,应立即就诊。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 经研判,符合继续考试条件的,将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再增加考试时间。 被判定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资格的,将安排在隔离观察室休息,并由现场医护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理。

九、所有考生应严格遵守湖南省及各考点城市的疫情防控规定,严格遵守考试防疫规定和要求,如实申报身体健康状况、旅行史、接触史,如实提供相关疫情相关信息,如实填写《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凡作出虚假或不真实承诺,隐瞒病史、旅行史、接触史,服用药物隐瞒症状,隐瞒、遗漏健康状况,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逃避防疫措施的考生,一经取消资格发现。 审查资格,并依照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10.考试前,考生应密切关注全国疫情形势(可关注微信“全国政务服务平台”或登录“中国政务网”查看),充分了解全国疫情风险情况。充分了解本次考试的疫情防控要求。 确认我不可以提及我未指定的情况。 提前进(返)湖南或省内跨市考试人员,须提前查阅目的地或考点城市疫情防控政策,提前安排参考行程,落实健康管控措施按照疫情防控部门要求,避免造成影响。 参加测试。

十一、考试安排和疫情防控要求可根据疫情形势和国家及我省疫情防控总体部署适时调整。 请考生继续关注湖南人事考试网()的相关公告。

12、未获准参加考试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否则,将按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当在考试后7天内进行自我健康监测。 如有异常情况,应尽快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和考试所在城市的考试单位报告。

13、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如申请属实,将退还已缴纳的全部报名费。

上一篇
下一篇

为您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0898-88881688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email@zhutibaba.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