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上半年第61批面上资助及第10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2017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要求,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上半年第61批普通资助和第10批专项资助申请已开始。 2017年继续开展“优秀学术专着出版资助”和“优秀博士后项目联合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类别、条件和资助水平

(一)一般资助

一、申请条件

(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三)申请普通资助的项目应当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前瞻性,具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并由个人承担。

(四)进站一年半内可多次申请,每个站只能领取一次普通资助。

(五)“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计划”、“香港学者计划”选派人员在派遣工作完成前不得提出申请。 已完成境外(境外)研究工作并继续在境内机构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可以申请,但须由所在机构出具证明。

(六)报名人数不限。

(七)保密项目不得申报。

2、补贴级别及标准:一等8万元,二等5万元。

(二)专项经费

一、申请条件

(一)进站4个月以上。

(二)取得了突出的科研成果,或者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果。

(3)发展潜力大,驻站期间的研究工作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

(四)申请专项资金的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并应体现申请人现有的科研能力和良好的发展前景。

(五)申请项目可以是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具有创新性。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优先推荐: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 作为主要研究员参与“863”、“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建站单位引进的留学归国人员;建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储备人才。

(七)本批资助结果公布前离职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再获得资助。 每位博士后研究员每个站只能获得一项专项资助。

(八)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计划”、“香港学者计划”的派遣人员,在派遣工作完成前不得提出申请。 在国外(境外)完成研究工作,继续在境内机构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可以申请,但须由所在机构出具证明。

(九)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的人员不得申请。

(十)保密项目不得申报。

二、补贴额度及标准

申请名额为到场人数的1/10,补贴标准为15万元。

注:对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普通资助或专项资助的人员,河南省研究生院管理办公室同时提供配套资助。

(三)优秀学术专着出版资助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所提交专着的唯一作者。

(二)申请人必须是在站两年以上或已离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在站期间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者优先。

(三)专着的学科领域为自然科学。

(四)专着不少于15万字。 仅学术专着、译着、研究报告集、学术资料、工具书等不包括在内。

(五)不得提交涉及秘密、军事科学相关学科的专着。

(六)专着作者必须在完成全部稿件后提出申请。

2、补充说明:

优秀学术专着出版经费主要用于支持博士后研究人员发表在站博士后研究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资助领域为自然科学。 出版物统一命名为“博士后图书馆”,并有独立的ISBN。 2017年计划支持出版专着30种左右,资助标准平均每本5万元。

(四)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

一、申请条件:

(1)2017年拟进入中科院“四类机构”从事博士后研究。

(二)具有良好的科研潜力和科学道德。

(3)获得博士学位3年内的全日制博士生,优先考虑2017年全日制博士毕业生(申请时已满足博士论文答辩基本要求)。

(四)本批报名截止时,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4周岁。

(五)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协商形成初步研究计划。

(六)入选者在办理入学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至博士后进站单位。

(七)外籍(境外)人员须保证在博士后流动站全职工作不少于2年。

(八)保密项目不得申报。

(九)当年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联合资助的优秀博士后项目不能重复获得。

2、补充说明:

此次联合资助的优秀博士后项目是为了支持中科院“领跑”计划的实施。 它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和中国科学院共同资助设立。 旨在吸引和选拔一批特别优秀的青年人才,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 联合资助采取站前资助形式,资助对象为拟进入中科院“四类机构”博士后工作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优秀博士。 2017年计划资助50人,资助标准20万元。

二、申请程序及材料

(一)普通资助61批

1.申请人应于2月24日前登录中国博士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请软件,线下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普通资助申请表》,在线上传至设立该网站的单位。 同时打印纸质申请表1份(纸质申请表中的验证码必须与网上的一致)。

2、申请人在线打印《专家推荐表》模板,提交给合作导师和同行专家填写,各2份。

3、应聘者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纸质申请表1份和《专家推荐表》2套(含原件)。

(二)专项经费

1、3月6日前,申请者应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请软件,线下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专项资助申请表》,在线上传至站设置单位,同时打印纸质申请表2份(纸质申请表中的验证码必须与网上的一致)。

2、申请人应同时提交2套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每套装订成册,以申请表封面为封面。 证明材料包括:科研成果和学术奖项或专利证书、重要学术职称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着或期刊封面的版权页、重要学术论文的论文主页等。

3、申请人向人力资源部提交论文申请2份、科研成果证明材料2套。

特别说明:申请人不得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普通资助申请表》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专项资助申请表》红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所在站名、以及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将被视为故意泄露评审专家个人信息。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委员会根据评审专家的评审结果,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

(三)优秀学术专着出版资助

1.申请人应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下载并填写《博士后图书馆》出版资助申请表和《博士后图书馆》注册信息表。

2、将专着和《博士后文库》出版资助申请表以PDF格式刻录成光盘,并在光盘上注明博士后姓名和职称。

3、委托专业机构对专着内容进行抄袭检查,并提供该机构出具的抄袭检查报告。

4、在提交截止日期前将光盘及抄袭检查报告快递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委员会(以投递日期戳为准); 同时将“博士后图书馆”注册信息表发送至,邮件标题格式为:博士后姓名+专有名称。

(四)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

1、申请人应于3月27日前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网站资助大厅,注册后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表,并上传学术科研成果材料扫描件、博士生推荐表导师和博士后共同导师。 在线打印 2 份纸质申请表。 论文申请上的校验码必须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

2、申请人将身份证明材料、申请表、专家推荐表、学术科研成果材料依次装订成2卷,报拟参赛单位审核。

具体要求:

1、身份证明材料。

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论文答辩决议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复印件。

2、专家推荐表须由两名专家填写。 其中一名必须是博士生导师,另一名必须是拟聘单位的博士后合作导师。

3、学术科研成果材料包括: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着、专利或奖项。 以上类型材料均可选择,但总数不得超过3份。其中:提供论文全文、提供专着目录和摘要、作者证书复印件提供专利或奖项。

3. 资助成果管理

(一)资助对象在公开发表资助结果时应注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中方)。

(2)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条例》,受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出站时须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汇总报告》。 具体报送流程:办理出境手续时,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汇总报告》,在线提交至驻站单位,并打印论文报告并提交至车站。 站单位审核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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