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下列人员不得申请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的;
4. 在事业单位公务员录用、公开招聘考试中被发现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停职期间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员回避管理规定》等规定应当实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对象、单位、职位及资格
(一)除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本次招聘面向应届大学毕业生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各类社会人才。
(二)本次招聘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湖北省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列表”)。
(3)有关岗位条件的问题,可向招聘单位咨询。 联系方式见《2022年湖北省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方式及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2)。
3. 注册
(一)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查询、缴费、准考证打印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 相关特殊岗位将按照《岗位清单》相关说明进行线下报名。
(二)时间安排
1、报名:2022年4月8日9:00至2022年4月14日17:00,报名窗口将于17:00准时关闭。
2、资格审核:2022年4月8日9:00至4月15日17:00,招聘单位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可同步查看审核结果。
3、付款确认:2022年4月17日9:00至2022年4月19日24:00,资格审核通过的报名者进行付款确认报名。 未按时确认付款的,视为自动放弃。 符合相关规定的,按照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要求申请免试。
4、打印准考证:2022年5月17日9:00至2022年5月21日9:00,确认报考者可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时的注意事项
详情请参阅《2022年湖北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申报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申报指南》)。
4.笔试
(一)笔试科目、时间、地点
1.时间:2022年5月21日(星期六)上午
2.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 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类别及内容
1、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特点,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业类(B类)、自然科学专业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 、医疗卫生类(D类)。 E类)分类测试有五类。 其中:中小学教师综合应用能力科目(D类)分为小学教师岗位(D1)和中学教师岗位(D2)两个小类。
2、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4)。
3、除《岗位表》中注明的免笔试岗位外,其他岗位应聘者均须参加统一笔试相应类别的两门科目。
(三)考试开题比例的定义
为实现竞争性选拔,原则上按拟招聘岗位数和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入围面试人选比例)的报考人数进行考试。 报名完成后,招聘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规定的考试开放比例,需要取消、减少或减少的,招聘单位应当提出调整申请,经有关部门批准备案后部门,经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在部门官方网站和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已支付已取消职位费用的候选人将获得全额退款。
(四)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日期后1个月左右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成绩。
5. 面试
(一)面试重点考核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检验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以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上班。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
(二)各招聘单位按照《岗位名单》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根据应聘职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入围面试的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单位应当提出取消、减少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 经有关部门批准备案后,调整情况通过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官方网站予以公告。
(三)面试入围候选人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现任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的管理人员),必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并在资格审查阶段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候选人出现空缺的职位,根据该职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应当在本单位或者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 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五)各单位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日前5天内,因候选人弃权等因素导致入围候选人未达到规定比例的,不再补发。 对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岗位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面试成绩及格线控制,并在面试公告中明确说明。 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
6. 考试成绩的计算
(1)评分权重。 笔试和面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分别计入总成绩,权重分别为40%和60%。 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进行面试的,面试成绩为应聘者的总成绩; 面试时进行专业测试的,招聘单位应当在面试公告中明确专业测试成绩的比例。
(2)评分方法。 《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试卷满分均为150分,合计300分; 面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综合应用能力”)÷3×40%;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计算公式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 应聘者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三)积分政策。 按照国家和我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三拥一扶”项目人员和大学生志愿者实行加分政策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已服务2年并通过考核的。 笔试总成绩加5分折算成百分。 大学毕业生并服役5年(含)以上的退役军人,享受同样的积分优惠政策。 上述人员资格由相应省级主管部门审核,人员名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公布。 上述人员已公开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录用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4月20日至4月24日期间进行报名,具体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详见《2022年湖北省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说明》(附件5)。
七、体检及检查
(一)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按照招聘计划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的人选。
(二)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录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重点对候选人的政治思想、品德、能力进行综合评价以及素质、工作表现、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等情况,对候选人的资格进行检查和审核。
(四)考生自愿放弃或未通过体检、考察的,招录单位可以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补充体检、考察人员。
特别提示:报考湖北警察学院人民警察岗位的人员,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相关要求和标准组织实施体能评估、体检和考察。 。 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从其规定。 招收残疾人应当符合相关体检条件。
八、公告及备案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确定拟聘人选,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在本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予以公告,省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平台。 对公告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 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公告中反映影响就业问题,经核实属实的,不予办理就业备案。 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目前难以核实的,将暂停聘用记录,待问题澄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九、就业
(一)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用人单位通知新录用人员报到,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同意试用期期间,实行岗位管理,并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
(二)受聘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告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根据综合绩效排名更换人员,并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项和手续。
十、防疫要求
报考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招录单位、考试主办方的疫情防控安排和相关要求,配合卫生防疫工作。 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人员须出示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并遵守现场防疫规定。 持“绿码”健康码且体温低于37.3℃的人员方可进入。 不服从招考单位和考试主办方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十一、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
对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将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相关政策定义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岗位表》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湖北省省属事业单位2022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xls
附件2:2022年湖北省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联系方式及咨询方式一览表.xls
附件3:湖北省2022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指南.doc
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大纲(2022年版).pdf
附件5:湖北省省属事业单位2022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