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法学院与国际知名高校合作设立学生国际交流项目

北京大学法学院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学生国际交流项目现已开始接受择优选拔。

受全球疫情影响,交流项目可能随时更改或取消。 最终能否成功取决于海外接收学校和北京大学的防疫及相关政策。 因此,本次选拔属于有意选拔,只会推荐学生参加国际交流项目。

所有最终参加该项目的学生在海外学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北京大学校纪校规以及国际合作院校的规章制度,并遵守相关规定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出国交流管理办法。 、完成交流学习的各项安排和要求。

一、项目申报简介

(一)申请学生资格

1、在校法学院学生(含元培学院法学专业学生)

2、身心健康,具有优秀的品德和基本素质

3、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良好(本科生所有课程综合GPA应在3.0以上,各科不及格;硕士生必修专业课程平均分应在80分以上,单科不及格)各科目,新生须提供研究生或考研成绩单)

4、优秀的外语水平(应具有有效的外语成绩证明,如CET6、雅思、托福、LSAT等,外语成绩证明必须在2022年7月之前有效)

5、优秀的学术研究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

6.无纪律处分

(二)注意事项

1.选课及学分要求

A. 最终参加国际交流项目的学生必须选修三门以上国际学校提供的课程,其中两门必须是法律课程。

B、最终参加国际交流项目的学生可以申请学分,并获得所修课程和学分的认可。

C、本科生按照学校教务部规定的《北京大学本科生交换课程及学分管理办法(试行)》进行课程学分及学分认定(不含必修专业课程)。

D. 研究生课程及学分的学分免除和认可要求如下:

(一)学生来访期间修读的法学课程可转为专业限制课或选修课,并计入专业教学计划相应学分。 其他非法律类课程只能转为选修课,不计算在内。 进入专业教学计划的学分。

(二)法学硕士(非法学)基础必修课不计学分、不认可学分。

(三)研究生专业必修课原则上不予学分、不予认可。 因特殊原因需要转学分的,须书面报导师和学科认真研究讨论批准,经学院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办理。 实行学分减免程序,可减免的必修专业课程最多为2门。

E、具体转学分手续按照教务处相关规定执行。

F. 学生出国交流期间,如必修专业课程学分无法转移和认可,将影响下一学年奖项和奖学金的评选。

二、本科生期间研究生游学资格规定

参加学生国际交流项目还可以获得研究生资格,包括:

A. 法学硕士:

参加校/系间交流项目的学生,已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14门及以上专业必修课程(含),且已完成的专业必修课程成绩符合研究生保证文件要求即可申请每年由法学院教务处颁发。 免试就读我校法学硕士项目。

B. 法学硕士(法学):

参加校/系间交流项目的学生,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专业必修课14门(含)以上,且所修课程平均绩点达到3.5分(含)以上,即可申请我校免试攻读法学硕士(法学)项目。

3、派送时间具体规定

A. 各类学生第一学期不得送出。 其他学期涉及学分转换或延期的问题,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B、最终参加项目的学生应在项目规定的期限内参加交流项目,并在规定时间内返回。 否则,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请登录以下网站查看《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境外交流管理办法》:

上述选课、学分转换、学业延伸具体事宜以教务处最终解释权为准。

4. 费用和奖学金

A、参加国际交流项目期间,应按规定缴纳北京大学学费。

B、学生可申请学院各类国际交流奖学金。 靖江国际交流奖、道安学者奖学金等国际交流奖学金预计评选时间为2022年5月至6月。

C. 如果派遣交换学校单独提供奖学金,则必须完成相应的奖学金申请流程。

(三)学生国际交流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要求

《北京大学法学院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学生交流项目和学位项目总表》(登录北京大学法学院官网学生事务版块下载)

笔记:

1、项目汇总中秋季学期以北京大学校历为准,即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具体参加交换项目的时间以各合作院校的日程安排为准。

2、申请者须仔细阅读《北京大学法学院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学生交流项目和学位项目总表》,选择自己感兴趣、愿意参加的意向项目,并满足要求。 如果申请不符合项目要求,申请将被拒绝。 直接取消申请资格。

3.鼓励掌握小语种的学生报考国家相应院校项目。

4.国际学生和港澳台学生不得在自己国家或地区申请交换生项目。

2. 申请流程

(一)申请方法

1、网上申请:登录北京大学个人门户-海外留学项目

2、登录后,点击“项目类别”-“法学院系级项目”,填写报名项目。 请务必仔细、完整地填写信息。 申请表提交后不可修改,请认真填写。

笔记:

A. 每个学生可以申请三所感兴趣的学校。

B. 必须在系统中选择第一个选项。

C. 1) 第二个和第三个选项必须写在备注中。 如果填写第二项或第三项选择,则默认申请人愿意接受第二项或第三项选择。

2)如无备注,则视为无第二、第三选择。

3)第二、第三志愿姓名请根据《北京大学法学院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学生交流项目及学位项目汇总》中的姓名填写完整的中英文姓名。 第二个、第三个愿望和调整愿望用“;”分隔,示例如下:

美国康奈尔大学法学院;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法学院。

4)请在系统中选择“是否提交自愿对外转账”。

(二)申请时间

2021年12月3日(星期五)12:00 – 2021年12月12日(星期日)17:00

请注意:网上申请系统将于2021年12月12日(星期日)17:00自动关闭,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申请材料

1.封面(登录北大法学院官网学生事务版块下载)

2.学生国际交流项目意向选拔申请表(登录北大法学院官网学生事务版块下载)

3、英文申请表:陈述您对拟申请学校的了解、出国交流的目的以及简要的学习计划,限1200字(请双面打印); 掌握小语种并申请非英语国家交换项目的学生除了英文申请表外,还可以提供该国语言的个人陈述。 该声明将作为评价的重要依据。

4. 简历(中英文)

5. 外语水平证明

6. 成绩单复印件:所有学期的成绩单复印件均须提交并加盖公章。

7、推荐信:至少一封; 用中文(表达; 推荐信写给法学院国际交流项目评审委员会; 推荐人必须对你的学术水平、学习实践、社会工作能力等方面有深入的了解; 推荐人必须签字

8、导师同意书(登录北京大学法学院官网学生事务版块下载)

9.个人承诺书(登录北京大学法学院官网学生事务版块下载)

10、申请人认为证明其资格和能力所必需的其他有效证件或证明。

3. 回顾

(一)书面初审

法学院国际交流项目评审委员会将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初审结果将于12月14日至15日左右在申请系统中公示。

(二)评审与评选

法学院国际交流项目审核委员会将根据学生的申请情况等进行审核,具体要求和安排另行通知。

(三)获得推荐资格

通过初审和复试的学生将被推荐参加该项目。

再次提醒:录取学生仅被推荐参加项目,最终能否成行取决于海外接收学校和北大的防疫及相关政策。

(四)现场咨询

法学院外事办公室对国际交流项目拟选学生拥有最终官方解释权。 有意申请的同学可现场咨询外事办公室。 不接受电话、邮件咨询。

>>咨询时间:

12月7日(星期二)8:30-11:30

12月8日(周三)8:30-11:30

>>咨询地址:

国爽大院206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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