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省硕士研究生复试有关工作安排通知

一、复试形式

综合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采取网上远程复试的方式。 各招生院校必须保证考试流程、导师群体构成、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

2、复试时间

学校复试成绩及复试名单预计将于近期公布。 具体复试成绩、复试名单及复试安排由各招生院校根据学科特点制定,并在网站上公布。 考生须及时查看相关院校官方网站的通知。

3. 复试计划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要求,各招生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将制定具体复试方案,并提前在网上公布。 复试计划包括:复试方式、复试时间、复试分数线、复试内容、复试流程、评分标准、初试与复试分数比例、录取办法等。

4. 复测平台

我校网上远程复试将在招生学院选定的网上平台进行。 复试考生应按照招录院校要求准备好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并按时间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软件测试和演练学院要求。

5、资格审查

复试前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 复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须由考生提前准备,并按照各招生学校通知的要求提交。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资格审查下列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信息是否与本人相符。

2、成绩单:学院成绩单原件(原件加盖学校公章)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原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3.应届本科毕业生:审核学生证。

4、往届本科毕业生:审核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境外学历证书还须提供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5、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其中,高职院校学生考取专科文凭; 本科毕业生将考取本科毕业证书等。

6、学历及学籍核验结果(新生应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核验报告》,往届生应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

7、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表:加盖有关部门公章的《汕头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表》(附件1)(由备案单位印发并盖章)所在单位或工作单位、居住地)。

8、原则上所有兼职候选人必须是在职定向人员。 兼职考生审核《兼职考生资格审查表》(附件2)。 MBA、MPA、教育硕士候选人必须是: 大学毕业后有3年或以上工作经验; 具有国家承认的高等职业院校毕业或已完成学士学位并达到相当于学士学位并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9、《汕头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审承诺书》(附件3)(须考生签字)。

10、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发[2021]2号)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参加“大学生西部志愿服务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岗计划”、“海外汉语教师志愿者”、“招募高校毕业生到海外支教”服务期满并通过“就业”等项目考核的应聘者,提供就业证明、大学毕业证、身份证扫描件;

(二)符合“大学生退役军人”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供大学毕业证书、身份证、《入伍批准书》、《退役证明》扫描件。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 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并以诚信、合规的态度参加复试。 考生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法规。 录取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审核。

六、复试内容

1、考生必须按照各学院的要求参加复试。 复试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英语水平测试考核三部分。 满分为100分。 各招生院校可根据学科特点选择考核方式并调整内容比例。 面试时间一般每位学生不少于20分钟。

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必须经过全面、严格的复试。 主要目的是加强本科生核心课程和科研能力的考试,包括不少于两门笔试科目。 追加考试科目不得与初始考试科目相同。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各学科负责同等学历考生的笔试试题和考试组织。

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申请法学硕士(非法律)、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无需参加额外考试。

七、调整

转入我校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的基本条件,初试成绩不得低于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各招生学校。 所有涉及转学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转学服务系统”进行注册。

8. 入场

学院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招生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合格(不低于60分)的考生,按复试成绩权重按各学科(专业)计算录取总分。 各学科(专业)按照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和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一是对申请第一志愿专业的复试合格的考生予以录取,二是对申请第一志愿专业的复试考生不予录取。 符合条件的考生将采取转学的方式录取。 总成绩并列且处于专业录取名额边缘的考生,按录取名额录取。

复试总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的,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历考生附加考试课程成绩(百分比制)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60分以下)不予录取。

附加考试科目(百分制)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60分以下)不予录取。

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资格者,不予录取。

九、公告

各学院公布考生复试成绩(包括考生姓名、考生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以及参加复试考生的相关信息特殊项目并享受初试加分或住宿政策。

复试结束后,研究生院将在不少于10个工作日内公布拟录取学生名单。 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 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额外公告10日。 工作日。 未公布的候选人将不予录取。 最终录取名单须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

10. 其他

上述未尽事宜,请参见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等文件及学校相关规定。 请考生关注汕头大学研究生院及各招生学院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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