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考试安排
1. 机考时间安排
时间
8月19日(星期五)
8月20日(星期六)
8 月 21 日
(星期日)
09:00-11:00
计算机化考试
1. 口腔医学执业医师、公共卫生执业医师、具备规定学历的中医师、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师承或具有特殊专长的中医师(第一单元)
2. 临床助理医师(第一单元)
1. 口腔医学执业医师、公共卫生执业医师、具备规定学历的中医师、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师承中医或具有特殊专长的中医师(第三单元)
2. 以上类别的助理医师和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第一单元)
临床医生(第 2 单元)
11:05-11:35
计算机化考试
军事医学(执业助理医师)、儿科、院前急救
11:05-12:05
计算机化考试
军事医学(执业医师)附加考试
13:30-15:30
计算机化考试
1. 口腔医学执业医师、公共卫生执业医师、具备规定学历的中医师、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师承中医或具有特殊专长的中医师(第二单元)
2. 临床助理医师(第二单元)
1. 口腔医学执业医师、公共卫生执业医师、具备规定学历的中医师、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师承中医或具有特殊专长的中医师(第四单元)
2. 以上类别的助理医师和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第二单元)
临床医生(第 3 单元)
16:30-18:30
计算机化考试
临床医生(第一单元)
临床医生(第 4 单元)
2. 民族医药纸笔考试安排
时间
8月20日(星期六)
8月21日(星期日)
9:00-11:30
民族医学助理医师、执业医师(一级)
民族医学执业医师(第 3 单位)
14:00-16:30
民族医学助理医师、执业医师(第二单元)
民族医学执业医师(第 4 单元)
注:具体考试时间及地址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
二、考生须知
1.打印准考证。我省综合医学体检准考证将于2022年8月12日9时起开始打印。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官网,进入“考生服务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地址以准考证通知为准。请考生仔细阅读准考证中推送的信息。准考证中未完全展示的考场信息可在网页版查看。
2. 牢记考试时间。因疫情防控安排,考生需提前一小时到达考场,接受疫情防控检查。考场内保持安静,不得交头接耳、四处张望,认真听取考试要求。
3、诚信参加考试。违反法律法规的考生,将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考试期间,严禁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如书籍、试卷、计算器、手表、手机、手环等)带入考试区域,一经发现,按违规处理。
4.提前准备好考试用品。考试当天,请准备好一次性医用口罩、一次性医用手套、消毒湿巾等防护用品。考试期间,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参加机考的考生必须佩戴一次性手套。
5.外地考生请提前安排行程。外地考生应充分考虑交通、天气、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等因素,提前安排前往考场的时间,并注意交通、住宿、饮食等方面的安全问题。
三、关于疫情防控的通知
1.考生须申领并备好绿色“云南省健康码”、通讯大数据出行卡、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阴性),携带《2022年云南省医师资格考试综合医学考试考生健康申报承诺书》,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检测体温不高于37.3℃后方可参加考试。
2.考试前7天至考试结束期间,考生及同住考点人员应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避免跨区域流动,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相关地区。如出现发热、干咳、流涕、乏力、咽痛、鼻塞、结膜炎、肌痛、腹泻、味觉或嗅觉异常等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进一步确诊。
3. 考生考试当天应规划好出行路线,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考场,须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全程佩戴口罩。到达考场后,考生须佩戴口罩,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和防疫安排。
4.考生进入考场时,须严格控制入场速度,增加人与人之间的距离,防止人群聚集。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尽快离开考场、考场,避免聚集。
5. 检查过程中,如出现发热等身体异常症状,应立即报告工作人员,并配合处理。
6.有下列情况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①正在隔离治疗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未完成隔离期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状态的人员;
②检测前有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且不能排除感染新冠病毒的可能性;
③“云南省健康码”为“黄色”或“红色”、曾到过中高风险地区、静态管理地区或有境外旅居史,未按相关政策完成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
④检测当天,因疫情防控需要,无法按上述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⑤不符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
7.考试前出现发热、不适症状者,应及时主动向考点办公室报告,咨询疾控专家,并测量体温。如考生体温≥37.3℃,且有咳嗽、体温正常但有可疑症状,考生应自行隔离,考试中心安排医院120专车送发热门诊诊治;如考生体温正常、排除其他症状,可正常参加考试或安排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考生应自行观察或到医院就诊。
疫情政策会根据实时疫情变化而变化,各考点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不同的防控措施,考生需严格遵守当地实时规定。请考生如实填写或填报相关信息。对瞒报、谎报旅行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关键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问询、调查、就医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附件:2022年云南省医师资格考试综合医学考试考生健康声明及承诺书
云南省医师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2 年 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