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2021年博士生招生采取“报名—考核”、硕博联合培养、本科毕业生直读(直博)三种选拔方式,择优录取。硕博联合培养选拔具体办法请参见《上海大学硕博联合培养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本科毕业生报考直博,其报名条件、报名材料、报名方式与推荐、免试硕士生相同,具体办法请参见《上海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硕士生招生实施办法》。
01招生计划
我校2021年博士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招生计划是参考2020年实际招生人数及学科发展规划初步制定的,仅供参考,最终招生计划以上海市政府正式发布为准。
2021年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数请查询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02 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守法律法规;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获得硕士学位);
4、仅具有硕士学位证书、无毕业证书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否则不准报名考试;
5.持有国外取得硕士学位者,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在报到时提交认证报告复印件;
6.身体、精神健康状况符合要求;
7.有至少两名与申请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
8、现役军人报考,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执行;
9.符合所申请专业的其他申请条件,具体请见相关专业招生简章。
03 注册流程
1. 网上报名及缴费
报名及缴费时间:2020年12月8日9:00至2021年1月4日14:00。报名及缴费网站:。
报名费为250元人民币,须通过网上支付,缴费时间与报名时间一致。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缴费的考生,视为未报名成功。请考生在报名前认真查看报名要求,确保符合要求后再报名缴费。报名费一旦缴纳,恕不退还。
2.上传并邮寄申请材料
考生须于2021年1月15日前准备好报名材料,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电子版,并将纸质版邮寄至学院指定地点。
电子版须清晰,为A4纸正常大小,扫描成PDF版上传报名系统;纸质材料须按要求排序后邮寄至报考学院,如学院未收到材料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以邮戳时间为准)寄出报名材料,将视为报名不成功,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申请材料如下:
(1)《上海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表》1份(网上注册成功后下载,A4纸双面打印);
(2)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电子登记表(或学位认证报告);
①考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业信息,下载打印学业证书电子登记表,如不成功,需申请书面认证报告并复印。具体申请流程见:;
②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在线查询学位,并截图打印,如不成功需申请中国学位电子认证报告,然后打印。具体申请流程见:;
③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及学籍证明报告,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上申请学籍审核,下载、打印学籍证明报告;
④ 在国外取得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报告复印件;
(3)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硕士学位成绩单;
(6)至少两名所申请学科领域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信(原件)(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上海大学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信.docx);
(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8)博士研究生自我评估及详细研究计划(不少于5000字)(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上海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doc);
(9)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详细的论文摘要和目录。
(10)申请人科研创新能力获奖证书复印件;
(11)科研成果及招生院校(系)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请按照材料清单11项内容准备纸质材料(每项材料装订后请注明顺序,并按顺序装入牛皮纸袋中,牛皮纸背面请注明申请编号、姓名、导师姓名、申请学院,牛皮纸袋封面请按11项内容逐项列出,以便检查筛选)。请在截止日期前提交全部申请材料(电子版/纸质)。
3. 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2021年3月中旬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状态、打印准考证。
04 评估与录取
申请考核制度流程、要求及录取程序等具体事宜,请参见《上海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及所报考院(系)招生简章。学校将根据国家要求和招生计划,综合考虑考生考核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素质、身心健康等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
05 学制、学费及奖学金
博士课程为期三年,部分专业为期四年。
学费及奖学金信息可在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奖学金规定及学费标准详情请参见:。
06 其他注意事项
1、我校考试时将对考生的原件进行审核,如发现有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将不予录取。对报名或考试过程中出现违规、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应届毕业生考入博士研究生前未取得硕士学位或学位证书,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3.申请者入学时须接受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4.我校只招收全日制博士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拟录取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应分别与学校、定向单位签订协议,按定向协议就业,学校不负责其就业派遣;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录取后须将档案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国家和学校相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派遣手续。考生报名时,应根据自身情况慎重选择就业方式,考生须准确填写应聘类别,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5. 在指定院校任职的考生、拟报考指定院校的考生及在职且在合同服务期内的考生,须经指定院校或服务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博士学位。如因与指定院校或服务单位就报考事宜发生争议,导致考生无法录取或入学,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6.我校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生有一定的比例限制,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生的考生必须经所报考院系同意后方可报到,否则,如不被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 部分导师可能因招收硕博或直博生意向或招生计划限制,没有常规招生名额。请您在申请前务必与导师联系,询问导师是否有招生名额,慎重考虑后再决定是否申请。
8.如遇政策变化或疫情防控需要,我校招生简章中的各环节和流程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在研究生招生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