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质;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学学士学位并取得本科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位并取得法学硕士学位、法学硕士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位并获得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3年以上。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试资格)或者相应学历资格的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毕业且具备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的自治县(旗)、自治区所辖县(旗)、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批准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县级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重庆市10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除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所辖县级市、区(乌鲁木齐市所辖区除外);黑龙江省大小兴安岭等艰苦边远地区,报名学历要求可放宽至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凡普通高等学校、军事院校2020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专科至本科,下同)和硕士毕业生,凭同等学历申请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被依法处罚二年不得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者被依法处罚终身不得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的;
5.因严重失信被国家有关部门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因其他情形被终身禁止从事律师职业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已经办理注册手续的,其注册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其考试成绩无效。
已取得甲级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三)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取得全国统一及格分数线或放宽及格分数线的人员,其及格分数线在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有效。其中,取得全国统一及格分数线的人员,可在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确认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符合放宽政策的人员可同时申请放宽政策;取得放宽及格分数线的人员,可同时报名参加2019年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或直接确认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
(四)考生可选择汉语或蒙古语、藏语、维吾尔语、哈萨克语、朝鲜语等五种少数民族语言参加考试。客观题和主观题考试采用同一语言。港澳台居民可选择使用简体字或繁体字填写个人信息和作答试题。
报名及缴费时间
已通过2018年或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的考生,可报名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主观题考试报名及缴费时间为9月7日0时至9月11日24时。考生应于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5日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未确认并缴纳费用的,将不允许继续报名。
已通过2018年客观考试、并确认报名参加2019年主观考试的考生(不含2019年参加客观考试的考生),可选择在其工作所在地、居住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立的考区参加主观考试。
2019年已通过客观考试的考生,应在其客观考试报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立的考区参加主观考试。
考场及考点设置
主观题考试考区、考点应当根据主观题考试人数、交通便利程度、组织实施能力等因素集中设置。
报名入口
点击进入>>>2019年河南省法制考试主观题报名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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