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格,有服务国家和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能力,能够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的高层次学术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质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1. 全职
2024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生3163人(含保送生),其中学术型学位硕士1549人,专业学位硕士1614人。
2. 兼职
我校2024年计划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90名,其中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只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3.最终招生名额以教育部正式下发的招生计划为准,保送生、直博生录取名额以保送生制度最终确定的录取名额为准。
3.学习方法
硕士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生入学考试按照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
4.聘用方式
硕士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按照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生通过与用人单位相互选择就业。
五、修业年限、毕业与学位授予
1.我校202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因创业休学攻读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2.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学习年限、学业成绩等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业水平达到学校规定的学位标准的,可申请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6. 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法律法规;身体健康条件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候选人的学术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成人高等学校本科生和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机构本科生)和通过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等方式确定毕业的本科生,须于入学当年8月25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其入学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认可的学士学位的人员。
三、具有同等学历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
申请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或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并满足以下条件:a.毕业至入学当年8月25日已满2年;b.以第一作者在应用专业核心期刊发表过1篇论文;c.修完6门以上应用专业本科核心课程,成绩优秀。
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不能报考不同的一级学科,重考时需参加附加考试。
4.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申请前须经其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EMA)课程考试的申请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满足(一)项要求。
2.候选人的学术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毕业后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
(2)取得国家承认的高等职业院校毕业证书或者已完成大学本科学习并具有与大学毕业生同等学历,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
(3)获得硕士、博士学位,并具有二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
3.MBA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及录取政策还应当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MBA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专项规划
申请长安大学特色项目人员,除须符合本办法第(一)、(二)、(三)项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政策要求: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1)少数民族考生;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省少数民族地区和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六省少数民族自治区、边境县(市)(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1县2区)考生;在内地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西藏班、新疆班教职工;在西藏工作5年以上的“非藏族学生定点就业进藏计划”毕业生。
(2)招生专业主要为理科、工科和应用型专业。
(3)承诺毕业后回指定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就业的考生回原单位就业;未就业的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指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军区)就业。
(4)该项目计划招收学生22名。
2.退役大学生士兵硕士专项
(一)“退役大学生士兵项目”申请人须为入伍并退出现役的高校(全日制)学生,符合攻读硕士学位条件。
(2)报名时需选择退役大学生专项项目,并填写入伍前报名信息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3)该项目计划招收18名学生。
3.自主招生考试招生计划
(1)取得国家认可的学士学位并连续工作四年以上,或取得硕士、博士学位并工作二年以上,专业技能过硬,发表过科研论文(技术报告)或成为业务骨干,目前在职,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由原单位定向推荐就业的。
(2)非长安大学教职员工。
(3)报名前须在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长安大学自主招生考试资格审核表》,通过资格审核后方可报名。
(4)该项目计划招收学生15名。
(五)报考现役军人和国防生,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相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写报考信息,提交相关批准文件报考。
七、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详见长安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范围详见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8. 注册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确认。
1. 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至22:00,逾期不予报名,报名信息不可修改。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至22:00。
考生应按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众号:、教育网:)浏览报名须知,并按教育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名点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如未按公告要求报名、填写错误信息、网上填写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补考或被录取(个人报名信息应与户籍、学历、学籍信息完全一致),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以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提交报名信息,但一个考生只能保留一个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接受补充申请,报名信息不可修改。
2.考生应如实填写所受奖励和处罚情况,特别是在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规、作弊而受到的处罚情况。对作弊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普通高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核实,考生需在网上查询学历(学籍)核实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查询自己的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验证的考生,应于网上报名结束前完成学历(学籍)验证。网上报名后仍未通过学历(学籍)验证或未通过我校线下验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网上确认或后续考试或补考。
4.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荐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5.报名点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所在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报考自主招生考试、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且尚未取得本科学历的考生,以及具有同等学历资格的考生(不包括: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须选择长安大学作为报名点。
6.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需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资料下载”栏下载《2024年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应聘人员登记表》。非应聘人员须在表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厅(高教处)意见”栏填写本人意见并加盖章;应聘人员须分别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厅(高教处)意见”和“所在单位(应聘人员)意见”栏填写本人意见并签字盖章。复试时需将表原件交至所报考院校。
7.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申请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8.考生在网上报名、确认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协议和要求。
2. 网上确认
1、各位考生应按照考试中心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查询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接受重新报名。具体时间及流程请密切关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及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告,逾期不再接受重新报名。
2.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学生证)和网上报名号进行网上确认,报名点工作人员将进行核对。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验证但已通过考试机构核实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时提供相关材料。
4、请各位考生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确认后将不再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应配合报名网站按规定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报考单独招生考试的申请者,还需提交两名本专业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信(推荐信格式可从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栏下载)及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申请“定向培养”的介绍信(军队人员需提供师级以上介绍信)等材料。
(三)申请费用
考生应在确认申请信息正确、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申请要求并通过学籍、学历认证后,按规定缴纳申请费,否则,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九、入学考试与录取
1、第一次考试前10天左右,考生可凭个人网申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究生招生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应打印在A4白纸上,使用时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第一次和第二次考试。考生须妥善保管个人网申用户名、密码、《准考证》、身份证等证件,以免泄露造成损失。
2.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将于12月25日举行(开始时间上午8:30,结束时间根据考试科目要求确定)。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不予承认。
3. 第一次考试将以笔试形式进行。
12月23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与管理综合能力联考
12月23日 下午 外语
12月24日上午商务班1
12月24日下午商务舱2
12 月 25 日:超过 3 小时或有特殊要求(如使用绘图板)的考试科目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相关要求请参阅《准考证》及我校相关公告。
4.按照教育部当年招生有关规定,按照名额差额、德智体美劳综合素质考核原则择优录取。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重点人才计划”和“单独招生”的考生以及报考时按定向填写录取类别的考生,入学前须与相关部门或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5. 考试中考生的诚信状况是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也是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10. 奖学金和学费
1.全日制非指导硕士生享受以下奖学金政策:
(1)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人民币。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和特殊困难补助。同时设置“三助一辅”岗位(科研助理、教学助理、行政助理、学生辅导员),并根据工作内容提供补助。
(2)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人民币。第一年一等奖学金为每年1万元人民币,二等奖学金为每年6000元人民币;第二、三年一等奖学金为每年1万元人民币,二等奖学金为每年7000元人民币,三等奖学金为每年4000元人民币。
(3)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及其他资助制度具体评选办法按照《长安大学研究生手册》相关文件执行。
2.非全日制硕士生不享受上述任何奖学金政策。
3. 学费
(1)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学费为8000元/学年;
(2)全日制专业硕士生学费为每学年1万元人民币;
(3)非全日制MBA、EM、MBA学费为25000元/学年;非全日制MPA学费为16000元/学年;其他非全日制专业硕士项目学费为10000元/学年。
(4)如有调整,以招生当年长安大学有关文件和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数字为准。
11. 其他
1、考生在报考研究生过程中及所在单位遇到的问题,应由考生自行处理。如因上述问题导致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