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传承东西文明,培养多学科人才的著名高校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是文化和旅游部与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建的高水平专科学校,是一所以外语、旅游为优势特色学科,文学、管理学、经济学、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著名大学,是我国外语、翻译、旅游、经贸等专业人才培养和研究的重要基地。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是在周恩来总理亲自倡议下,于1964年10月在原新华外语干部学校基础上成立的,是全国首批招收本科生的高校之一。先后由国务院外事办、外交部、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部、国家旅游局领导。2000年2月划转北京市人民政府管理。2022年3月由文化和旅游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建。

建校以来,学校秉承“明德、勤学、求是、争先”的校训,以“传承东西方文明、促进中外交流”为己任,形成了“融汇中外、知行合一”的学风和“和思育人”的教风,积淀了深厚的学术传统、独特的办学经验,涌现出一批名师名师。学校坚持服务国家战略和首都需求为导向,以培养“多语种、多语种、多学科”的具有国际视野和爱国情怀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为根本任务,致力于构建以第二外语为特色的高端复合型人才培养体系。经过多年的办学实践,形成了“学用结合、注重实践”的办学特色。

1. MPAcc项目简介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MPAcc项目依托商学院雄厚的会计师资力量,充分利用学校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基地、北京市数字“一带一路”重点实验室、国际部“一带一路”智库联盟等科研平台,推动会计与财经知识与国际规则、“一带一路”沿线重要国家文化深度融合,加强国际合作研究,培养具有国际视野、跨文化思维的高端会计人才,服务国家战略和首都经济发展需要。

训练特色

1.跨文化交流

邀请海外机构高层管理人员、海外大学教授来校授课,丰富学生国际视野,提升学生专业素质。为提高学生综合能力,体现培养特色,部分专业课程也将采用双语或全英语授课。

2.产业实习基地

与多家企业、知名会计师事务所联系紧密,联合成立了北京外国语大学会计财务人才培养基地和实习基地,与致同、信友众和、瑞华等多家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长期实习合作关系。MPAcc教育中心在平时的课程设置和培训中,注重学生职业素质与实践能力的综合培养,组织学生参加全国案例赛、建峰时刻全国商务模拟大赛等比赛及职业能力训练专项活动,提升学生的综合职业竞争力。

3. 小语种+会计

学校依托商学院强大的会计学科师资力量、学校强大的外语资源平台以及与“一带一路”沿线23个国家优秀商学院联合成立的“丝绸之路商学院联盟”,旨在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熟悉国际规则、能参与跨国经营与竞争、能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会计税务人才。通过法语、西班牙语、日语、韩语等第二外语选修课程,提高学生小语种学习能力,拓宽学生国际视野。

二、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守法律法规。

3.申请者的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机构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术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生(包括普通高校本科、成人高校本科、普通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毕业的本科生。申请者入学当年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

(3)取得国家承认的高等职业院校毕业证书2年及以上(自毕业至入学当年,下同)以及国家承认的本科专业毕业生,可以本科身份报考。

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仅限报考大学本专科或相近专业,并须提供复试前在正规期刊上发表过的专业论文,否则不予参加复试。

(4)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申请前须经其培养单位同意。

5.在中国大陆以外取得学历/学位的申请者,应于2024年复试资格评审时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明》。

3. 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网上预报名时间: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 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以下简称“研究生招生网”)浏览报名须知,按照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网站和招生单位网上公告进行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以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提交报名信息,但每个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报名信息将无法修改。

(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写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3)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状况,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

(四)考生应如实填写所受奖励和处罚情况,特别是在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规、作弊而受到的处罚情况。对作弊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普通高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核实,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学历(学籍)核实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自己的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核实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提交给报名点进行核实。

(6)符合2024年全国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要求、申请首考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7)报考退役高校学生专项攻读硕士学位的考生,应为应征入伍并退出现役、符合攻读硕士学位条件的高校学生(“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毕业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在校生和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在校生和新生)。报考时,考生应选择填报退役高校学生专项攻读硕士学位,并按要求填写入伍前录取信息及入伍、复员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伍证明》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8)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填写报名表、选择报考地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而导致无法进行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9)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如因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或虚假,导致考生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定期查询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11)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名费。

(十二)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协议和要求。

四、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全国招生安排和本地报名组织情况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名点组织实施。

2.网上确认时,考生应积极配合报名点,按照核查要求提交相关补充材料。

3、请各位考生认真核对、确认自己的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确认后将不再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按照报名点的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资格审查与准考证发放

1.学校将对考生网上填写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如在任何阶段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导致后续无法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初试、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考试前10天左右,考生凭网上报名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究生招生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应打印在A4白纸上,使用时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审查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1. 初步测试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将于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进行,初试形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请见《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2024年研究生专业目录》。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考试时,考生需自备考场要求的文具。我校初试各科目严禁携带任何类型的计算器。

2. 重新测试

(1)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是研究生入学的必经环节,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2)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复试时间、地点、方式和程序等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公布。复试工作一般在2024年4月底前全部完成。

(三)我校实行名额复审。

(4)复试前,必须严格审查考生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业成绩核查结果、学生证等原件报名材料和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参加复试。(考生需提交的材料详见《复试通知》)

(5)具有同等学历要求的考生、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自考、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学位证书的,复试时须额外选修所申请专业相关的本科核心课程,其中至少包括两门笔试科目,具体考试科目将在复试时另行通知。

(6)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复试时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我校将复试体检与新生体检结合起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入学体检指导意见》(教办[2003]3号)执行,并遵循《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入学体检中取消乙肝检测的通知》(教办[2010]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

(8)当第一志愿合格人选不足时,我校将组织转学工作,所有转学人选(包括退役高校专升本与普通本科转学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转学服务系统”受理。

(9)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政府相关政策,科学规范地制定调整工作办法,并将受理考生调整的时间、基本要求(包括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分数要求等,其中初试分数含加分)、工作程序、复试方式、咨询渠道等信息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整服务系统”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VII. 入场

1.所有考生须参加重考方可获录取。

2.复试合格者,学校将根据申请人初试和复试综合成绩确定录取名单。

3、学校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考生自身的实际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等。考试诚信度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硕士生招生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硕士生原则上只招收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硕士生档案不转入我校,入学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生档案须转入我校。非定向就业申请人如为定向就业,我校将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

5.学校将对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条件的被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预计为2024年6月初左右,具体发放时间视工作进展情况而定。

八、学习期限

1. 学习方式:全日制、兼读制

2.全日制、非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学制均为2年。

九、学费及奖学金

1. 学费

会计学(MPAcc)全日制30000元/年/人,非全日制40000元/年/人。

2. 住宿费用

全日制硕士生:1500元/年/人(住宿费按实际安排收取)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生不安排住宿。

2. 奖学金

1、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奖学金面向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开放,目前分为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奖学金等级划分及奖励金额标准详见《学生手册》。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资助我校全体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薪资收入者除外),补贴研究生基本生活费,资助标准为每名硕士生每年7000元,发放期限为10个月。

3.综合采取临时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减免学费等措施,增加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力度。

4.非全日制新生奖学金(优先考虑第一志愿,按初试成绩排序,具体政策以MPAcc教育中心最终公布的政策为准):一等奖20000元(5%);二等奖10000元(10%);三等奖3000元(25%)。

10. 其他

1、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2.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纪守法、诚实参加考试的意识。对在研究生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对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含保送生),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录取资格或者学籍。

4.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实行信息公开制度,考生初试、复试、录取等各阶段相关信息将及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5.本手册内容如与教育主管部门文件精神不一致的,以教育主管部门文件精神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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