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局(旅游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关于完善“导游人员资格证书颁发”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旅游办发[2015]29号) 202号),文化和旅游部决定,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将于2018年11月至12月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具有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
(四)具有适应导游工作需要的基础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2. 报名程序
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流程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缴费、准考证打印四个步骤。
(一)网上报名
2018年6月25日9:00至8月6日17:00,考生可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网址为/site/#//index.html。 考生重复报名无效。 考生需通过报名系统上传符合要求的近期1寸白底无冠证件照、身份证扫描件(包括正反面,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期)、学历证书扫描件并填写信息,以及上传材料的具体细节。 请参阅在线注册系统了解要求。
(二)资格审查
2018年6月25日9:00至2018年9月21日17:00,省旅游主管部门将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三)付款方式
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缴纳费用。 缴费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8日17:00,缴费成功后,费用不予退还。
(4)打印准考证
2018年11月9日9:00至2018年11月16日17:00,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参加国家导游资格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笔试和现场考试。 已取得中文《导游资格证》需要转外语的考生(以下简称“补考考生”)只需参加现场考试。 笔试采用机考形式进行,科目为政策法规(科目一)、导游业务(科目二)、国家导游基础知识(科目三)、导游基础知识。当地导游(主题 4)。 现场考核科目为导游服务能力(科目五)。 科目1和科目2合并为一张试卷进行测试,科目3和科目4合并为一张试卷进行测试。 每份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现场考试按照《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现场考试工作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进行。
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大纲已发布,考生可通过文化和旅游部官网“在线服务-表格下载”栏目查看。
4.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科目一、二:2018年11月17日9:00-10:30。科目三、四:2018年11月17日10:30-12:00:科目5由省旅游局确定当局于2018年12月17日之前完成
5. 收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级旅游、财政、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减轻考生负担,文化和旅游部决定继续免收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费用(全国导游资格考试费)。部分)。
六、考试成绩公布
考生的考试成绩分别根据笔试成绩、现场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划分分数线。 笔试成绩、现场考试成绩和总成绩符合评分要求的考生为合格。 参加附加考试的考生,现场考试成绩符合评分要求的,视为合格。 考生的考试成绩仅在当年有效。
2019年2月22日9时起,考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
7. 成绩审核
需要复核考试成绩的考生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省级旅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审核结果为最终结果。 考试成绩审核按照《国家导游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八、证书颁发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和旅游部委托省级旅游主管部门颁发《导游员资格证书》。
九、其他事项
(一)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国家导游资格考试,请按照《关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国家导游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按照《香港、澳门》(旅发[2008]174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台湾同胞可以在大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参加国家导游资格考试。 办理登记时,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和台湾居民身份证进行资格审查。 台湾同胞参加国家导游资格考试的其他要求与大陆考生相同。
(三)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旅游专业毕业生可报名参加考试。 只有通过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才能领取《导游员资格证书》。
十、相关要求
各省旅游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管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考试工作,确保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有序开展。
(一)加强考试管理。 省级旅游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审核工作的指导,落实专门的责任机构和人员。 严格遵守行政审批规定,加强注册审查、审查组织、收费、结果发布、发证全流程管理。
(二)履行考核职责。 省级旅游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考试工作,维护国家导游资格考试的公平、公正和权威。 各级考试管理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要加强有关文件、规定的学习,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履职能力。
(三)认真检查作风纪律。 省级旅游主管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制止考试作弊,设立考试作风、考试纪律举报热线电话和邮箱,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考试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18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