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2022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简章

南宁市2022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试招聘简章

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拟招聘2022年通过统一公开考试的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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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精神素质。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学历、知识和工作能力。

6、应聘实行职业(专业)资格制度的岗位,必须持有国家规定的职业(专业)资格证书。

7、本招聘岗位年龄、工作经历及相关资质要求计算至2022年4月9日(例如18-35岁出生于1986年4月10日至2004年4月9日之间)。 普通高等学校2022年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 非普通高等教育的其他形式的国民教育(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须在4月9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2022年。在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工作等,不视为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8、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毕业证书上与学历对应的专业必须根据岗位要求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毕业证书上与学历对应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组合)不作为申请依据)。 专业、学历、学位统一。 专业目录参见《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或教育部门专业目录。

技工院校高级工科班和预科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以相当于专科、本科学历报考。

9、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

(二)定向招聘岗位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定向招募随军家属岗位的,应当经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已办理随军手续,并在民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使用教师招聘控制号、使用招聘人员控制号和后勤控制号)驻军现役军人的配偶(或按照相关政策享受同等待遇的人员)。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南宁市城区和开发区军人家属定向招聘岗位仅限于驻南宁市城区和开发区现役军人配偶。 各县(市)定向招收军人家属仅限于申请驻县军人家属(市现役军人配偶)军队职务的申请。

历年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申请过军人家属定向招聘岗位并已办理招考入伍手续的人员,不得再申请军人家属定向招聘岗位再次是军队。

2、申请定向招聘基层项目人员的基层项目服务人员,须已工作满两年并在岗或期满并考核合格(通过)。 其中,参加区外基层服务项目的,出生地或者户口所在地必须在广西。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招聘高校毕业生进村工作、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岗计划、“三拥一扶”计划、西部地区大学生志愿服务项目人员、党建工作组织者(基层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大学生退伍军人(指注册前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毕业生和退役军人双重身份的人员)可申请基层项目定向招聘岗位人员。 事业单位定向招聘计划将与服务基层项目的项目人员共享,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脱贫户高校退役军人。

历年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申请过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或按照规定直接考核基层项目人员,并已办理招聘手续的,可以不再应聘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

3、应聘高校毕业生特招岗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2年取得高等教育学历、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学生。 2020届、2021届全国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在国家规定的两年择业期限内未确认工作单位的,其户籍、档案、组织关系等将被保留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继续就业。 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以以应届大学毕业生身份申请。

四、申请定向招收退役士官的,必须是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士官、义务兵,或者是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士官、义务兵。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

历年在事业单位公开招收中申请定向招收退役士官或已按规定安置在事业单位并已办理招收手续的,不得再申请有针对性地招募退役士官和士兵。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非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其中,非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中被发现有弄虚作假或者其他严重违反就业、招聘纪律行为的;

5、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应聘者不得应聘就业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通过协议培训、定向培训、直接考核等优惠政策办理聘用手续,且仍在约定服务期限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无协议的,按最短服务期限计算)按规定计算);

八、按照规定,有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职位查询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登录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2022年南宁市事业单位考试专题”,按照提示操作。

应聘者如需咨询该招聘职位的任职资格,请直接拨打岗位表中列出的咨询电话。 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问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予以说明。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4月9日8:30至2022年4月15日17:00。

报考人员须登录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2022年南宁市事业单位考试专题”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填写信息,上传本人全脸免冠彩色证件照年。 报考人员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申请人填写的登记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机关、事业单位现任工作人员应在《登记表》中如实填写工作情况。 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导致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核未能通过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三)网上资格审核

网上资格审核时间:2022年4月9日8:30至2022年4月18日17:00。

各招聘单位将根据本手册规定的招聘条件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网上审核,并自应聘者提交报名信息之日起2天内提出审核意见; 申请人可在网上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注册尚未确认。 资格审查合格或资格审查合格者不得修改应聘信息或申请其他职位。 报名确认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报名时限内网上申请其他职位。 网上审核结果不作为确定该职位资格的最终依据。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4)网上支付

网上支付时间:2022年4月9日8:30至2022年4月20日17:00。

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应按规定缴纳公共科目考试费用。 考试费每科每人50元,共计100元。 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缴纳费用。 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费用的,视为放弃申请。

(五)考试开题比例

原则上,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并已缴纳费用的人数比例必须达到1:3后方可举行考试。 未达到考试开放比例的,应当减少招聘岗位数量或者取消招聘岗位。 考录比例达不到1:3但又急需招收人员的,经市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考录比例可降至1。县(市、区)开发区。 :2、若比例仍达不到1:2,招聘计划将被取消。 降低考试比例的职位须于2022年4月22日12点前书面报告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于最终取消的职位,招聘单位要及时通知应聘者申请其他职位。规定时间内在线持仓。

(六)网上跳槽及资格审查

换仓时间:2022年4月28日8:30至17:00。

重新提交职位的资格审核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8:30至17:00。

如果申请人已通过资格审核并成功缴纳费用,但因不符合招聘比例而所申请的职位被取消,可以重新网上申请。 未在规定时间内变更岗位的,视为放弃申请。 网上变更申请及资格审核当日进行。 报名结束后,对未按时申请其他职位或变更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自治区人事考试机构将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款。

(7)打印笔试准考证和报名表

笔试准考证和报名表打印时间:2022年5月16日8:30至2022年5月21日10:00。

成功缴纳考试费用的报考人员可登录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2022年南宁市事业单位考试专题”,打印笔试准考证和报名表。 考生须按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考场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件)和笔试材料。考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这两个证书缺一不可。

笔试准考证和报名表是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等方面的重要文件。 申请人必须妥善保管。

3. 考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

1、笔试时间:2022年5月21日。

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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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试类别: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业知识类(B类)、自然科学专业知识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学与技术类。健康类别(类别E)。

3、考试方式:两个科目不间断连续考试。 两个科目的试卷装订在一起,将在考试开始前分发。 每个科目的答题卡将单独分发。 具体流程请参见《准考证》。

4、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查询:2022年7月底前,应聘者可登录报名系统或向招聘单位查询笔试成绩。

6、加分考虑:对少数民族申请人实行加分考虑政策,分数为3分。 关怀加分将计入笔试总分。

(二)面试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知识库

【简介】广西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与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知识库同步发布:2022年广西南宁市事业单位考试招聘2140名人员简章(二)。 更多关于南宁市考试、招聘、事业单位、简章等信息,请关注广西事业单位考试网获取更多招聘信息和备考材料,以及广西华图微信公众号()和)。

面试(含实践能力测试)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进行,满分满分为 100 分。

市级招聘单位的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县(市、区)、开发区所属单位,由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各组织面试的单位应在应聘资格审核完成后、面试开始前,根据招聘岗位数、笔试总成绩(含关怀加分)从高到低,制定面试工作计划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并将面试工作方案及入围人选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若比例内最后一名申请人笔试总成绩(含护理加分)并列,则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比例低于1:3的,按照实际报考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0分、缺考、违纪等情况的应聘者不予面试。

报名面试人选将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招聘单位工作区公示。 放弃面试资格的申请人须提交书面申请。 未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名单公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再更换。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由招聘单位书面通知面试人员。

面试实行严格的审核制度。 进入面试者须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册)原件,经招聘单位审核无误后,方可参加面试。 审核时,招聘单位必须认真核对应聘者在《报名表》上提供的信息与原证明材料是否一致。 对于符合加分条件的,须认真核实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准考证、报名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的, 《表格》如填写信息虚假,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应聘者面试资格,并由应聘者自行承担责任。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计算如下: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护理加分)×50%+面试成绩。

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余数四舍五入。

4、检查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应聘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2或者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如果总成绩相同,则选择面试成绩较高的候选人; 总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同的,选择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较高的考生。 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予确定为考察候选人。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守法律法规情况、诚信记录、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审查其资格和条件。相关情况。 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清、历史身份不清等原因无法进行有效考察,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不予确定为拟聘人选。 考试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候选人或者申请人主动放弃的,招聘单位可以从合格候选人中按照总分最高分到最低分的顺序进行考察。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关爱措施的通知》精神(桂新官房〔2020〕第13号),在疫情防控中,对在一线经受考验、表现良好的城乡社区工作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等从事群众工作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其他部门可以将志愿服务纳入考察内容,同时在一定条件下优先招募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5. 体检

考察结束后,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根据体检结果按照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的招聘职位。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通知》的规定进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学会条例[2019]11号)执行。 市、城市、开发区所属单位体检人员由招录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各县(市)所属单位体检人员由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到县(市)级以上具有同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国家制定行业体检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专用标准(试行)》进行的体检项目不再进行复审。 体检项目需要当日现场复查的,按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进行复查。 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自收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构提出复查申请,复查由体检机构负责。批准后进行。 体检实施机构、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复检事项严格保密。 未当日复查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在原体检医院复查。 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复查内容包括影响体检结论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录用候选人。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体检。

六、公告及招募

(一)从考试、考察、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择优遴选,并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招聘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 7天。

(二)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审核。 公示期间举报影响就业问题并查出实质性证据的,不予聘用; 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推迟聘用,待调查结论后作出结论。

(三)拟聘人员公示后,申请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未予公示的,可更换拟聘人员并按程序予以公示。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者经核实异议并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领导集体研究后,按规定办理招聘手续。单位并报主管部门审批。 市属事业单位招用工作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各县(市、区)、开发区招聘工作人员时,各县(市、区)、开发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招聘手续,并将结果报南宁市人社局保安局备案。 使用教师招聘控制号、职员招聘控制号招聘人员的,由市主管部门或者县(市、区)、开发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招聘手续,并将结果上报报市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备案。 。

(四)录用单位应通知录用人员自录用审核或备案完成之日起30日内报到,同时办理编制(控号)使用相关手续。 逾期未到岗的,用人单位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更换聘用候选人。 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请妥善处理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避免影响后续就业。

本次招聘的全部手续原则上须在笔试结果公布之日起3个月内办妥。 招聘单位逾期未完成招聘工作的,应当及时向主管部门书面说明理由。 2022年12月31日后仍放弃或未通过检查或体检的,将不再获得补偿。

(五)事业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聘与新进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招聘岗位按照有关规定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相关要求和违约责任。 原则上,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其他规定从其规定)。 工作人员录用后违反最低服务年限约定的,事业单位应当将其记入人事档案。

七、疫情防控

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常态化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 如有必要,将适当调整相关工作安排。 请申请人理解、支持、配合。 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请及时关注。

八、相关事项提醒

(一)严格资格审查和核实。 资格审查和核实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因审核不严、不公正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规定追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严格招聘纪律。 工作人员必须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撤销规定》(人社部条例[2019]1号)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申请人、招聘单位和招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聘纪律。 对违纪违法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3)术语“上面”,“下方”,“之前”和“之后”,并且附件都包括此级别的基本数。

(4)在申请期内,申请人应立即从南宁市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获得最新信息,并保持通信工具开放。 如果由于个人原因影响了考试的招聘,您会错过重要信息,那么您将为它负责。

(5)特别提醒:南宁市公共机构的公共考试招聘未指定考试辅导书籍,也没有持有或委托任何组织进行考试培训课程。 以公共机构的公共考试小组,专业培训机构的幌子组织或授权的任何辅导课程,辅导网站或出版物,辅导材料,互联网卡等,当前出现在社会中考试招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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