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机人字[2006]142号

各市(州)人事局,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省级中央单位人事(干部)办公室:

经财政部、人事部研究决定,2007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7年5月19日至20日举行。根据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07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汇考[2006]45号),现就我省备战2007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现将资格审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1、长春省中央单位考生可以网上报名,也可以现场报名。

(一)网上报名:符合网上报名条件的考生,网上报名期限为2006年11月15日至11月26日。考生可直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网址为:登录后,按照网上提示进行注册。 考生在线填写表格并仔细核对申请信息。 填报并提交后,考生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表》。 》,粘贴照片,单位加盖公章。 完成网上报名后,仍需到省直报名网进行考试资格审核、确认和缴纳考试费用。 时间为11月20日至30日。

(二)现场报名:不符合网上报名条件的考生现场报名时间为11月20日至30日(周六、周日不休息)。

2.各市、州均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为11月20日至30日。

(二)报名地点。

省级中央报名点:省级和中央单位的报名由省职业考试办公室负责。 申请人或个人可到省人事厅办公楼南50米富锦路邮局大厅(建设街2766号,建设街2766号,原省剧院广场总监编)办理登记。

各市州报名点:各市州报名工作由当地人事及专业考试部门办理,报名地点自行确定。 驻外市、州的省级和中央国家单位应当按照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和专业考试部门指定的地点现场报名。

(三)报名方式。

登记工作由申请人所在部门、单位统一组织。 在报到点现场报到的报考人员须亲自填写《2007年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1,可在报到点复印或领取),经审核并盖章按工作单位或者文件存放单位。 领取公章后,到人事和职业考试部门进行登记。 没有上级主管部门的企业事业单位,由本单位组织登记。

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确认需提交以下材料:

1、审核并加盖《2007年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按照注册要求,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资格证书及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

3、近6个月内同一影片的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三张;

4、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附在报名表背面);

5、往年考生可凭准考证原件直接报名参加原级别考试(仍需填写报名表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资格审查通过并缴纳费用后,申请人按《2007年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填写的相关内容填写《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 。 表格卡的相关内容必须一致,并仔细核对卡内信息,确保准确性。 若您填写或填写错误的卡信息,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类别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内容

评论

会计

5月19日

初级资格:上午 9:00-11:30 经济法基础知识

14:00-17:00 PM 初级会计实践

中级资格:上午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6:30 pm 经济法

考试时可以携带蓝黑笔、圆珠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套、静音、非竖式、无收纳功能)。 其他与考试相关的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5月20日

中级资格:上午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三、申请条件

考试类别

所学专业或职称

学位或资格

最短专业实践时间

会计

基本的

与会计类似的专业

高中以上学历

有会计证

中间的

与会计类似的专业

大学

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有会计证

大学本科

从事会计工作4年以上,有会计证

双学位,

硕士学位课程毕业

从事会计工作2年以上,有会计证

硕士

从事会计工作1年以上,有会计证

1、考试报名条件按照财政部、人事部联合下发的《财会[2000]11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2、经国家统一考试并取得经济学、统计学、审计专业技能初、中级资格考试的,可参加本级会计资格考试。

3、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级别。

4、违反人事部令第3号规定,参加人事职称考试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未满3年的手机等不可以申请。

5、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4. 考试相关政策和说明

(一)根据国家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不具备所需资格的;学历或者伪造、提供虚假学历、假证书、假证件等的,以及在人事方面有参加考试、手机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参加职称考试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不满3年的,不得报名考试。 否则一经发现,恕不退款,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二)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2007年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由《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两个科目组成;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

(三)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并连续两年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取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内通过所有科目考试。 取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四)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将修订公布2007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五)根据《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的规定,报到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可以持有学历证书。 报名参加初中资格考试,需持当年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颁发的近期毕业证书。

5、考试费用。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用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发[2001]52号文件执行。 每人缴纳报名费13元,每科缴纳考试费36元(市、州向国家、省每科缴纳23元,预留报名费每人13元,考试每科收费13元)。

六、考试成绩发布和资格证书颁发

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后2个月左右国家发布,考试合格(资格)证书一般在考试结果发布后1个月左右国家颁发。

考试合格者,颁发由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人事和职业考试司联合印制的资格证书,全国有效。 如果是在省职业考试局报名的,可以到长春市富锦路邮局(省直报名点)领取; 如果您在各个城市和州注册,您可以在当地人事和职业考试部门通知的时间和地点领取。 领取合格(资格)证书时,须持有《准考证》和身份证,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证书制作费。

颁发证书时,严格执行财政部、人事部颁布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财会[2000]11号),外语、计算机考试等条件不得附加。

七、工作要求

一、市级、国家级人才职称考试机构要结合实际,及时做好宣传工作,让考生尽快了解考试信息和相关政策。

2、要按照规定的注册条件认真审核注册资格。 注册资格审查时,应当审查申请人的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会计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原件。

3. 确保考生报名信息准确。 报名过程中,须认真指导考生正确填写报名表和报名信息卡。 报名完成后,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校对考生报名信息,及时更正错误,提高报名信息质量。

四、要加大国家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的宣传力度。 要利用文件、广播电视、新闻媒体、网站等多种渠道以及报名、考试等各工作环节广泛开展宣传。 各部门、各单位在组织考生报名时,必须按照人事部令第3号的规定,对考生进行纪律守法教育。 报考时必须现场公布考试纪律,让每位考生了解考试纪律,充分认识违纪违法行为给社会和个人带来的危害。 要严格执行人事部3号令,精心组织,强化管理,优质服务,切实做好各方面考试工作,进一步加大严肃考风、考纪的力度,努力做好考务工作。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确保考试公平。 ,只是。

5、各市、州报名信息的收集、汇总由省职业考试办公室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录:

1、2007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2、2007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场设置及试卷预约表

吉林省人事厅

2006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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