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候选人均通过“申请-审查”系统选拔,并择优录取。
1. 培训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扎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科学或技术领域取得创造性成果。专业技术。 高级科学专业人员。
二、申请条件
(一)普通考生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学历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
(二)往届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学生。
(3)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须经教育部学位认证机构认证(在国外获得的学士、硕士学位均须获得学位认证)。
4.应有至少两名本研究领域教授(或具有同等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
(二)硕士、博士研究生联合攻读的申请条件
一、符合第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款的要求。
2、申请者须为我校一年级及以上成绩优秀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3、学术成绩优秀,专业基础扎实,外语水平较高,科研工作优秀,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期限: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20日。
符合条件的普通考生须登录汕头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 ,申请硕士、博士研究生应登录、注册并填写全部相关信息,下载打印《汕头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报名登记表》系统表格》和《汕头大学博士点“申请-审核”审批表》(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者提交《汕头大学2024年硕士、博士点申请表》),核对无误后签字,下载《 《专家推荐信模板》和《思想政治素质道德考核表》,按要求填写后将材料寄至我校。
(二)提交材料
1.考生向报考院校提交申请材料,并将申请材料递交(或邮寄)至地址。 详见附件《各招生学院申请材料领取地址及联系方式》。
申请材料接收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前,以材料寄出时间为准。 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注:仅接受EMS邮寄。 若因其他快递方式造成材料丢失,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应聘者须按以下顺序提交申请材料:
(一)汕头大学博士生《申请-审查》审批表。 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的,须提交《汕头大学2024年硕士、博士研究生联合学习申请表》;
(2)汕头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学习报名表(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内容须与网上提交的内容完全一致);
(三)至少两名所申请学科领域的教授(或具有同等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
(4)身份证、硕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证书等证件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需提交加盖公章的学生证复印件和应届硕士生证明);
(5)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应届生);
(6)研究生成绩单原件。 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非应届毕业生也可由应聘者档案所在地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7)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能够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如专利等(如果没有,则无需提供);
(八)汕头大学2024年报考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表(需加盖公章);
(九)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10)三级医院半年内出具的体检报告(我校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可提供校医院六个月内出具的体检报告),即、2023年9月1日以后的体检报告;
材料提交后不予退还。 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原件以备查验。 如发现申请材料不真实,将取消其申请或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 遴选程序
(一)组织架构
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监督检查。
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博士生的招生工作。
(二)申请审核
招生学院将对考生信息是否齐全、是否符合申请要求进行审核。 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一定比例选拔优秀考生,确定综合考核考生名单,名单在单位网站予以公示。
(三)综合评价
综合考核时间为2024年3月,具体时间及详细安排请参见学院通知。
综合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外语水平、综合素质三部分,总分为400分。 在:
1、专业品质
主要考察考生对所报考学科(领域)的专业理论、技能和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 满分为200分。
具有同等学历的候选人必须参加其专业的两门核心硕士学位课程的附加考试(笔试)。 每门课程100分为满分,60分为及格分。 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 外语水平
复习测试外语或专业外语(如文献阅读、翻译、写作、口语、听力等),主要考察考生对英语应用能力的掌握。 满分为100分。
3、综合素质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守法律法规、人文素质、行为表现、心理状况、健康状况等。满分100分。 60分为及格分数,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确定录取名单并予以公示
各学院根据各学科、专业综合考试总成绩,按降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如果拟录取名单上的考生已满导师招生名额,学院将组织其他导师与考生进行双向选拔,只有达到双向选拔的考生才会被录取。 可供入场。
研究生院审核后,将在校园网站上公布。 公示后如无异议,将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5. 体检
考生须自行到三级医院进行体检,并在提交申请材料时提交六个月内的体检报告,即2023年9月1日后的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承认了。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
六、招生计划
我校公布的计划招生人数包括普通考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数。 招生名额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实际计划人数和考生库情况进行调整。
七、学制、学费和奖助学金
(1) 博士学习年限及学费缴纳标准:学习年限为3-4年。 学费标准为1万元/人·年。
(二)奖学金、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博士生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3万元,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2、助学金(正常学制内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可享受)、学术奖学金(正常学制内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享有荣誉及奖励金额,定向生仅享受荣誉) 、研究助理岗位津贴如下:
(一)博士生奖学金,标准为13000元/人·年。
(2)博士生奖学金,标准为18000元/人·年。
(三)正常学制内博士生科研补助费为18000元/人·年。 其中,导师科研经费8000元,学校支持10000元。
八、其他说明
(一)应届硕士生须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后,方可招收博士生。 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学校实行校、学院两级管理。 考生在报名、考试、复试、录取过程中如有学科相关问题,请联系学院咨询。
医学院各专业不接受硕士毕业生等同等学历人员的申请。 临床医学专业要求考生具有临床医学学士或硕士学位。 不接受中西医结合、中医、护理、法医学、药学、公共卫生、预防医学等专业考生。
(三)我校原则上不接受在职人员攻读博士学位(汕头大学及附属医院教职员工除外)。 如考入我校,需将人事档案转至我校,全日制学习。 候选人在提出申请之前必须获得雇主的同意。 因考生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而导致无法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四)本手册由汕头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九、信息披露与监督
(一)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规定,学校、学院将通过其网站公布招收博士生的相关信息。
(二)考生或导师对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提出申诉。 投诉人向招生学院博士招生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及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处理并存档。 如对招生学院处理结果不满意,可在招生学院处理结果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向汕头大学提出投诉。 向研究生院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