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龙马潭区2024年秋季招生计划公布。
不少家长关心江阳区2024年秋季招生计划细节
计划出来了! 家长们快来看看吧~
江阳区2024年秋季招生计划
一、招生计划
2024年,全区公办小学计划招生9340人,公办初中计划招生7535人。 民办中小学招生计划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生对象
小学将于2024年8月31日招收年满6周岁的儿童。已获得小学入学资格的学生不纳入今年招生范围。 初中招收应届小学毕业生。
(一)户籍类别
在江阳区有户籍的适龄儿童、青少年,包括非监护户口和监护户口。 户籍托管包括下列情形:①集体户籍; ②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商品房产权中,三代以内直系亲属产权未达到50%; ③适龄儿童、少年户口所在地的商品房为非居住用途; ④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的商品房产权不属于住宅。 儿童、少年与其户籍所在地房屋所有人不是三代以内的直系亲属。
(二)迁移类
1、购房时随迁子女:2024年5月15日前在江阳区购买商品房且拥有100%产权但尚未迁入户籍的业主子女(含在校儿童、青少年)应入学年龄)。
2、农民工子女:江阳区农民工子女。
三、招生方式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采取先注册后分区招生的方式,将学生分配到公立学校入学。 以学生数量为基础,遵循招生分区的历史沿革,综合考虑学校分布规模、行政区划、交通条件、新建社区等因素,科学划定学校招生范围,使学校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可以就近入学。
已登记的学生及随迁购买房屋的儿童,须登记以下两项信息:①户口本(如儿童、适龄青少年与房屋产权人不在同一户口本上)在登记的地方,必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② 房产信息(房屋所有权)权证; 无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信息表及购房发票)。
农民工子女登记须具备以下四项信息:①农民工与江阳区农民工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或者江阳区街道、镇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 ②户口簿(学龄儿童、青少年与外出务工人员不在同一户口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③江阳区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登记信息表及购房发票、或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④ 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至少于2024年3月、2024年4月在江阳区或泸州市连续缴纳2个月及以上保险,外出务工单位分支机构在江阳区)区、总公司购买的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单)。
严禁适龄儿童、青少年重复报名或者使用伪造材料报名。 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对因身体原因确需延期入学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须提出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后,方可入学。推迟他们的学业。
非江阳区户籍学生或在江阳区小学就读的非购房儿童原则上须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并返回户籍地凭毕业证书、户口本等信息进入初中。
(一)主城区招生办法
主城区学校招生工作由区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招生领导小组协调领导,区教育体育局协调组织实施。
主城区是指江阳区北城街道、南城街道、大山坪街道、华阳街道所辖8个城市社区和城西新建区(包括以下社区:世纪西岳、阳光社区)香港国际城、恒大城、天御御大厦)。 通玉河畔、金科博翠湾、医大康养生花园、酒城中心、蓝波湾、庆云台、世茂百盛、阳光江阳公馆、集集紫云公馆、阳光江湾一号院、天域金悦、学府华庭、酒城中心尚珠、金科美术学院、城市森林西岸、枫泾东苑)。
主城区学校招生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 若确实因条件无法营业,可凭个人信息到街道指定的线下登记处进行登记。 双胞胎(多胞胎)的孩子可以在线申请绑定。 网上报名但未参加现场审核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对网上申请、补报的,统筹安排入学。
一、主城区小学招生规定
(一)网上报名。 2024年5月15日至5月17日,登录“酒城e通”APP进行网上报名。
(二)信息初审。 2024年5月16日至5月20日,主城区各街道将对网上报名材料进行初审。
(三)现场审核。 2024年5月22日至5月24日,主城区各街道按社区、时间段通知家长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房产信息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审核。
(四)分配方式。 2024年6月,区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招生领导小组将确定分配方案,并向社会公布各学校的招生地区。
以每所小学为单位,当招生目标总数小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分配全部学生入学; 当总人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人数时,将分批分配招生。 第一批为非监护户籍儿童,第二批为非监护户籍儿童。 第二批是因购买商品房而迁入集体户口的子女,第三批是受托登记的子女以及其他情况下购房时随迁的子女。 第一批优先,剩余批次适龄儿童按学位情况分区抽分,安排到距主城较近和主城外的学历学校就读。
(五)完成录取。 原则上,录取程序将于6月底完成。 学校向被录取的学生发出义务教育录取通知书,学生按时到被录取的学校报到。
一、主城区初中招生办法
(一)网上报名。 2024年5月15日至5月17日,登录“酒城e通”APP进行网上报名。
(二)信息初审。 2024年5月16日至5月20日,主城区各街道将对网上报名材料进行初审。
(三)现场审核。 2024年5月22日至5月24日,符合招生条件并在主城区小学就读的学生,持户口簿、房产信息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参加现场审核。 5月30日至5月31日,江阳区教育体育局进行了审查。
5月27日至5月28日,符合入学条件但不在主城区小学就读的学生到江阳区教育体育局三楼会议室参加现场审核,户口本、房产信息原件及复印件。
(四)分配方式。 主城区初中招生以学生户籍或房产所属区域为依据,通过先分组后抽分实行多校招生。 主城分为四个区域,一是南北城区(北城街道、南城街道),招生有泸州七中江城校区、泸南中学; 二是大山坪片区(大山坪街道),招生学校有泸州十五中、江阳西路学校、泸州一中; 三是华阳片(华阳街道管辖的8个城市社区,城西新区纳入的社区除外),招生学校为泸州市子路路学校、泸州七中西校区; 四是城西新建区,招生泸州市江阳区泸州中学附属学校和泸州中学初中学生。
以地区为单位,招生目标总数小于或等于初中计划招生数时,全部分配招生; 当招生目标总数大于初中计划招生数时,分批录取本地区或邻近地区的初中学校。 其中,第一批为非托管户籍学生,第二批为转入集体户口购买商品房的学生,第三批为托管户籍学生及随迁子女其他情况下购买房屋的。
2024年6月中旬注册的学生将进行随机分组,6月下旬将座位随机分配给公立初中。
(五)完成录取。 主城区公办初中将于抽签后次日向录取学生发放义务教育录取通知书,学生必须按时到录取学校报到。
三、主要城市农民工子女招生办法
(一)网上报名。 2024年5月15日至5月17日,登录“酒城e通”APP进行网上报名。
(二)现场评审分配办法。 2024年5月22日至5月24日,携带四项信息原件及复印件到对应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符合录取条件的,分配至复核学校录取。 不参加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接受。
就读小学一年级的流动儿童,工作单位在北城街道的家长就读于大北街小学; 南城街道的就读广英路小学; 属于大山坪街道的可以选择广英路小学或大北街小学; 如果华阳街或者城西有新区的话,可以选择南城学校或者场厂街实验学校。
就读初一的流动儿童可以选择南城学校或场厂街实验学校。
(二)主城区外招生办法
各街道、镇成立基础教育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学校招生工作,确保2024年招生顺利进行。主城区以外学校招生须线下报名。
1. 注册。 2024年5月15日至5月17日,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持相应信息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定地点登记。
2. 入学分配。 各街道、镇基础教育招生领导小组制定分配方案,并向社会公布各学校的招生区域和招生规模。 招生矛盾突出的街道按照主城区分配办法执行。 原则上,录取程序将于6月底完成。 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学校发给义务教育阶段录取通知书。
(三)残疾儿童少年招生办法
积极推进融合教育。 对于能够适应普通学校的残疾儿童少年,优先到普通学校上课,并安排到就近的当地公立学校上课; 对身体有严重缺陷、经评估能够适应学校集体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其到泸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对身体严重残疾、无法上学、需要专人照顾的人员,实行上门教育。
2024年4月末,各街道、镇教育体育中心配合街道、镇残疾人管理部门,收集适龄残疾儿童信息,并通知符合条件的儿童。 5月10日上午,适龄残疾儿童一一到江阳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泸州特殊教育学校)进行入学评估鉴定,根据综合评估结果对残疾儿童进行分类安置。
(四)特殊照顾对象儿童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雄、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等群体子女的招生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2024年5月20日前,由相应主管部门登记审核,经教育部门审核后统一。 处理。
(五)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批准地统一管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坚持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通过“省制”实行统一登记。 凡非通过“省级系统”实施的入学均无效,不予办理学籍转移注册。 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根据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规模确定招生计划。 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 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江阳区教育体育局于6月下旬统一招生计划。 组织电脑随机分配座位,并全程接受监督。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计算机随机分配录取结果生成后,学校将及时公布结果。 被录取的学生必须在学校通知的时间内到学校报到。 未考入民办学校的江阳户籍学生,由区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确保公办学校“保住底线”,防止学生辍学。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 各街道、乡镇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平台、社区公告栏、村(居)委会干部的作用,深入细致地宣传招生政策,动员和督促学龄儿童辖区儿童青少年依法入学,积极采取措施,防止辍学。 严格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和程序,认真做好各方面工作,确保今年中小学招生工作规范有序稳定。
(二)严格控制规模。 2024年,我区继续严格控制所有普通中小学起始年级招生规模。 各学校严格执行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规模。 区内学校起始年级招生原则上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
(三)严明纪律。 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招生“十不准”要求,严禁通过笔试选拔学生或以学科成绩、培训成绩等作为招生依据,严格禁止向社会组织、培训机构报名。 学校实行均衡排班。 学校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严格执行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确保廉洁招生。 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和后果坚决严肃处理。
编辑整理: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