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15年单招)

学校简介

贵州民族大学成立于1951年5月17日,隶属于贵州省人民政府。 它是新中国成立最早的民族机构之一。 是贵州省重点建设大学,是贵州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民委共建大学。 中国政府奖学金向大学提供,用于在中国培养国际学生。 学校目前有两个校区。 花溪校区位于素有“高原明珠”之称的山清水秀的风景区贵阳市花溪区。 大学城校区位于产城融合、创新发展、生态文明示范的国家级新区贵安新区。 建校以来,学校已为社会培养了10万余名各级各类人才。 学校现有1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的博士人才培养中心。 项目。 为贵州及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的人才支撑。

二,

招生计划

2023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785人(不含专项计划招生人数)。 实际招生专业和学生人数以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

申请条件

(一)报考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良好,遵守法律法规。

3、考生学术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院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为本科生。 考生2023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认可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的人员。

(三)国家认可的高职院校毕业满2年(自毕业至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具有国家认可学历且符合特定学历要求的本科毕业生对于他们正在申请的专业。 ,根据本科毕业和同等学历的情况进行申请。

(四)已获得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人员。 申请攻读研究生的,须征得培养机构同意后方可注册。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贵州民族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考下列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报考全国法学(非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条件的各项要求(1)。

(二)报考前所修专业为非法律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法学专业【代码0301】法学类毕业生、法学专科毕业生、法学毕业生自学考试等形式不允许参加考试)。

2.报名参加法学(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全国联考,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条件的各项要求(1)。

(二)报考前所修专业为法学(法学专业【代码030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法学类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毕业生及形式为法学毕业生)自学考试、已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者均可申请)

3、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管理等专业入学考试,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条件(一)中第(一)、(二)、(四)项的要求。

(二)大学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或取得国家认可的职业院校毕业证书或大学本科学历,符合相关学历要求,具有相当于大学本科学历的学历,并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或取得硕士、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

MB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相关考试招生政策也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MBA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

四、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凡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在线报名、确认在线申请信息并在线采集个人影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所在学校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 及网上确认程序。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至22:00。 网上预登记时段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至22:00。

2、考生应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共网站地址:、教育网:,以下简称“研究生招生网”)浏览申请须知,并按照教育部的指示执行、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程序及报名要求请点击此处和我校网上公告。 报名期间,考生可以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写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截止日期后不再提出额外申请,报名信息不得修改。

三、网上报名填写申请信息时的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填写一个专业。

(二)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 因网上报名信息错误或虚假而导致考生无法参加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或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我校遵循《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教育条例》的通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残疾人参加统一考试管理办法》(教[教]2017年第4号)相关要求,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和合理便利。

(四)报考我校,毕业后定向到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或工作单位、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对象为原单位的在职少数民族考生,可以享受少数民族关怀政策。 网上报名时须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您的少数民族身份和在少数民族地区就业的针对性信息。 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明名录》为准。

(五)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荐生,不得再次报考我校。

(六)考生须如实填写所受奖励和处分,特别是在普通高考、成人高考、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处罚。 对弄虚作假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法行为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法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严肃处理。

(七)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验证,考生可以在网上查询学历(学籍)验证结果。 考生可以在报到前或报到过程中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自己的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审核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审核。

(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写并确认的信息为准。

(九)申请“退役大学生军人”专项硕士学位招生项目的考生,应为应征入伍、退出现役的在校大学生,并符合硕士学位申请条件【大学生是指全员——招生时间 普通本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在校生、新生,以及普通本科院校(高职院校)在校生、在校生、新生成人高等院校,下同]。 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写退役大学生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写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十)申请入读我校的国防生、现役军人,应提前认真阅读、了解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我校的相关申请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规定填写申请信息。

(十一)考生应认真了解并选择,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填写报名信息。 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而导致考生无法网上确认、预考、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所有考生须在线确认报名信息并采集个人影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并按要求缴纳报名费。

1、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查询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 截止日期后将不再提出重新申请。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积极配合申请中心工作人员。 根据审核工作需要,考生应按要求提交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和网上报名号。 申请中心的工作人员会进行检查。

3、请各位考生认真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 报名信息经应聘者确认后不再修改。 因考生填写错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交叉专业申请

美术专业跨专业考生复试时须额外选修两门本科核心课程。

五,

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

(一)初步测试

1. 门票

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与我校报考要求不符的,将不予参加考试。

考生应在考试前十天左右使用网上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燕赵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入场券》采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面使用时不得涂改、书写。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测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与管理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语

12月25日上午商务舱一

12月25日下午商务课2

3、考试科目详见《贵州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初试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考试地点由报名中心统一安排。

(2) 初步测试结果

全国统一评分后,初试成绩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三)复审

1.根据教育部公布的二区复试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根据《复试考生初试成绩要求》确定复试考生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历要求。根据生源和招生计划制定全国统一考试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军人”专项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享受少数民族关怀政策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确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分数线及其他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

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须提交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并全日制学习的证明(复试前提供)。 复试时,向学院提交与定向单位签订的《贵州民族大学招收硕士学位协议书》。 书》(一式三份)。

2、复试前,我校将参照网上报名信息,对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核验结果、学生证及考生资格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严格审核。 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资格。 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申请、录取、入学或者学籍资格。 资格审查时,发现伪造证件的,将扣留伪造证件; 若考生学历(学籍)信息审核出现问题,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审核。

3、复试录取办法另行通知。 复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体格检查、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等。复试采取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

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和艺术类专业的跨专业考生复试时须额外选修两门本科核心课程。 具有同等学历的申请法学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无需参加考试。

4、调整措施另行通知。

5、考生被录取后组织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教[2003]3号)的要求,并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条例》《关于取消体检乙肝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入学考试》(教办〔2010〕2号)。

六,

入场

(一)我校按照一定权重计算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根据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情况确定录取名单。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考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前应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录取类别报教育部后不得变更。 考生申请硕士学位及所在单位出现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若考生无法重考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录取阶段不予修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录取。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通过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毕业的本科生。 2023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六)体检不符合标准的,录取资格无效。

七,

违规处理

(一)研究生考试报名过程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严肃处理。第 33 号)。

(二)我校将考生在硕士学位招生考试中的违规、作弊行为记入《全国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相关情况通报至所在学校或单位。

(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录取、学籍资格。

八,

毕业生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毕业生毕业后返回定向单位就业。

非定向就业硕士学位毕业生毕业时,采用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拔”的方式确定就业去向。

九,

学制体系及学习方法

我校2023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学生,学制3年。

十,

学费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和贵州省规定的标准。

十一,

奖学金制度

凡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均可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术奖学金和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奖励制度,支持和鼓励研究生成长。 此外,我院还为研究生提供助教、研究助理、管理助理、助理辅导员等勤工助学岗位。

十二,

其他

12. 其他

(一)凡申请我校硕士学位(含转学)者,均视为已仔细阅读本招生简章,并接受本招生简章的规定和要求。

(二)我校不举办任何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各专业考试大纲或参考书。 对于专业、研究方向等具体内容,建议考生致电相关院校咨询。 联系电话请参见《贵州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复试、录取办法等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另行制定。

(四)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学位招生管理规定》的规定办理。 本简章与2023年全国招生文件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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