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考生应按照本须知要求报名并提交材料。 港、澳、台考生及海外学生应参照相关简章报名并提交材料。 大陆考生、港澳台考生、留学生考生的考核时间、内容、方式相同。
一、注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申请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已获得硕士学位或者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当年入学前须取得硕士学位;已获得国(境)外院校学位的,还须取得留学人员出国留学机构颁发的《国(境)外)证明》入学前教育部服务中心颁发的《外国学历学位证书》);
(三)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自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至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可以申请同等学历考试。 具有同等学历的申请人,须在应用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身份),或获得省部级以上证书。应用学科。 相关科研成果获奖(前5名)。
3. 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2. 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1日9:00-2023年12月6日17:00
报名网址:北京大学科研招聘网(网址:)
详细网上报名方式请参见博士生报名公告(网址:)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 报名费每份200元,须在规定时间内在北京大学科研招生网站网上缴纳; 一旦付款成功,报名费不予退还。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个人学习状况等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部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或报名截止日期后,不再修改申请人的报名信息。 因网上申请信息错误或虚假而导致申请人无法复试或被录取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提交报名材料
网上申请成功后,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者须于2023年12月15日12:00前将以下申请材料发送至社会学系教务办公室,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提交申请材料具体如下:
(1) 北京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登记表: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可从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 确认后,您必须在第2页和第3页签名;
(2)身份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机构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函。入学前须提交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注册即可经审核合格后方可填写;已获得境外(境外)机构学历学位证书者,须提交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境外(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毕业(或在读)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参加复审时需提交全文)、已发表或录用的论文复印件(已录用但未录用的论文)正式发表需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等原创研究成果;
(6)个人陈述(包括对拟申请学科和专业的了解以及研究计划的制定,约3000字,模板下载网址:);
(7)两封专家推荐信须由专家本人签名,单独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印章接缝处签名(专家须具有申请领域副教授(含)以上职称,模板下载网址:);
(8)有效英语水平证书复印件(有效期根据英语水平证书类型确定,有效期自入学当年9月1日起向前计算)。 候选人必须提交以下英语水平证明之一:
①托福(IBT)成绩95分以上(2022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②GRE 305分及以上(2019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③GMAT成绩600分以上(2019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④ 英语CET-6成绩530分及以上(2019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⑤)通过国家英语专业四级、八级(2019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⑥) 雅思(A类)成绩6.5分及以上(2022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⑦)在母语或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并获得全英语授课学位课程并获得学位(2019年9月1日后获得);
(九)申请表:每位申请者可申请院系一个专业、一名导师,并填写是否同意转学。 须明确申请的专业和研究方向。 请您亲自书写并签字;
(十)申请人的博士学习计划(包括申请人拟从事研究的课题、该课题在本学科领域的重要性、申请人已针对该课题开展的研究工作、在读期间拟从事的研究工作)博士研究,以及可能的创新研究等),请自行书写并按照括号内的说明签名。
注:以上申请材料缺一不可,否则申请材料将被视为不合格,不进入初审。 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纸质版申请材料信息必须与网上申请信息完全一致。 如有不一致,将被视为无效注册。
材料寄送说明:
(1)请将以上10份申请材料按顺序整理并用燕尾夹固定,放入作品集内。 发送前请确认材料齐全。 材料不齐全的,视为无效报名。
(2)作品集封面注明以下信息:候选人姓名、联系电话、申请专业和研究方向、申请导师。
(三)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院5号楼北京大学社会学系204室研究生教务处(接收),电话:。
(4)申请人应通过EMS快递寄出申请表(在校学生可亲自投递)并注明“博士生申请材料”。 请您自行核实材料的真实性。 纸质材料如有问题,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5) 材料以交付时间为准。 截止日期后收到的申请将被视为无效。 仅网上报名但未寄送材料或未按时寄送材料,或仅寄送材料而未网上报名,或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4.评估与评价
考核评价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阶段,由社会学系博士招生工作组组织。
(一)初步审查
1、社会学系博士招生工作组组织招生专家组对申请者资格进行初审。
2.外语能力审核:申请人必须满足上述外语要求之一。
3. 学术能力审核:招生工作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重点考察申请人的分析问题能力、创新能力和品格素质、外语综合水平、硕士学位、发表的学术成果、获奖情况等。根据各项条件评选出优秀候选人,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最终产生候选人名单,进入复审阶段。
(二)复审
复试时间预计为2024年3月中下旬,复试方式及具体复试细则请关注社会学系网站通知。 申请人应当按照院系公布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参加复试。 不按照规定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进入复试名单后,考生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材料,并按照院系要求进行验证。 持有外国(境外)学位证书的,还须提交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外国(境外)学位证书》原件备查。 若院系对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考生须按照院系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院系不符合要求的,不再进行复试。
具有同等学历的申请者,须额外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笔试)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核心课程。
社会学系针对各专业/学科成立招生专家组,对进入复试阶段的申请者的科学素养、业务能力、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发展潜力和协作精神等进行综合评估。
5. 入场
1、复试成绩由各专业/学科招生专家组成员打分后平均。 满分100分,及格分6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按专业分为社会学(人口学)和人类学两个录取序列。 录取根据总成绩和申请人导师的顺序而定。
2、招生工作组对申请人的考核记录和考核结果进行审核。
3. 审核无误后,招生工作组确定录取考生; 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社会学系主页公示10个工作日。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
我校将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评价。 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等,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七、违规处理
1. 申请人须承诺学位证书、个人信息、其他申请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职业道德、诚实守信等问题的,经查实,将随时取消其报考(申请)和录取资格。
2、考生应自觉树立遵守纪律、诚实考试的意识。 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和考生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不得泄露、传播复试试题内容及其他相关信息。复试结束前。 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在研究生考试报名过程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处理。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构成违法的,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当我校工作人员发现考生伪造证件时,会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4、严禁校内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组织、参加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不得组织、参与在校生考试作弊、虚假宣传等涉及考试规定的违法行为。 参与招生的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当年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应避免办理相应的招生工作。 对违反规定的,将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八、信息披露及监督机制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社会学系将通过网站(网址:)公布博士生招生、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的相关说明。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学校相关部门对各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申请人对院系博士招生流程有异议的,可以向院系提出书面申请,院系应当受理并给予答复; 申请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以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复议。
九、其他事项
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奖助学金、学生住宿等其他事项按学校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2、招生导师信息请参见我系网站导师介绍。
3. 若上级部门出台2024招生年度新的博士生招生政策,社会学系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发布公告。
4、《社会学系招生简章》内容由社会学系负责解释。
十、招生咨询方式
支持热线: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