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是浙江省属重点大学,浙江省人民政府、商务部、教育部共建高校。学校前身是1911年创办的杭州中等商业学堂,是我国最早建立的专业商业学校之一。在百余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坚持以商学院为主的办学传统,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法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办学水平不断提升。
学校现有7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0个专业学位授权点、4个博士后流动站。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的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结果中,我校统计学进入A类学科,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外国语言文学、食品科学与工程、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6个学科进入B类,评估结果位居浙江省重点高校前列。农业科学、工程科学、计算机科学、环境/生态、化学、社会科学总论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其中农业科学进入前4‰。
学校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人文情怀和职业素养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现有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国家级卓越农林(食品)人才培养基地1个、国家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训基地1个。学校现有教职工26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2100余人,博士生导师130余人,正高级职称400余人,副高级职称720余人,博士1190余人。
学校是浙江省国际化高校。2004年起,学校与加拿大魁北克大学合作培养项目管理硕士(MPM)。2008年,浙江工商大学法语联盟成立,是浙江省唯一法语联盟合作伙伴。2012年,学校与比利时西弗兰德应用技术大学合作共建孔子学院,已成为比利时最大的汉语培训基地。2019年,学校发起成立了食品科学与营养国际大学联盟(简称“食品与营养国际大学联盟”)。2020年,与英国萨塞克斯大学合作成立的人工智能学院,是我国该领域第一所中外合作学院。学校留学生来自全球105个国家和地区。 与美国、英国、德国、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等50多个国家的200多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了多形式、跨层次的合作与交流。
二、申请资格
报考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申请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考生所持的身份证明文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香港、澳门地区考生须持有①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须持有①有效台湾地区常住居民身份证;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考生学历水平须符合以下要求: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人员(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相当于内地(大陆地区)学士学位的学位。
申请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大陆地区相当于硕士学位的学位。
(三)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四)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还须提供两名具有所申请专业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学者的推荐信。
三、招生类型及招生名额
全日制(非定向)招收博士、硕士生,招生名额不限。
4. 学术体系
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年、2.5年或3年,具体见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相关说明。在规定学习年限内未能修满规定学分或完成论文的,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
经课程学习和论文答辩通过,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条件者,可获得相应学位证书。
5. 注册
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凡参加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和网上(现场)缴费。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委托教育部全国大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现场)确认工作由报名点组织实施。
1. 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2月10日-25日,其中2月10日-14日为网上咨询。
2.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浏览报名须知,并按照教育部、报名点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写一个专业。
4.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如因填写网上报名信息错误或虚假而导致无法参加考试或不被录取,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网上(现场)确认要求
1.各位考生应按报名点要求,于2023年3月11日前完成网上(现场)报名信息确认,具体时间请留意各报名点通知,逾期不接受重新报名。
2.考生网上(或现场)确认时,须按规定提交本人网报号、有效身份证件、学士学位证书或者硕士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报告》(应届毕业生可在入学前提交,但须提交在学证明原件),报到点工作人员将进行查验。
3、考生应仔细核对自己的网上报名信息及电子照片进行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将不再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按照报名点要求缴纳报名费。
5、报名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并交送报名点留存。
6、考生应按照报名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复印件。
(三)各申请点所在单位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 邮政编码:
电话: , 传真:
2.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 邮编:
电话: , 传真:
3.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陈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 邮编:
电话: , 传真:
4.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黄冠林、李丹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传真:00852-
5. 澳门:澳门教育暨青年发展局,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若昂四大马路7-9号1楼
电话:-,传真:00853-
6. 打印准考证
2023年3月21日至31日期间,考生可凭网上报名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复试。
第七,审查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步审查
初试时间:2023年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语(满分100分)和两门专业课(每门满分150分)。初试将视报名情况和疫情防控情况,以现场或远程在线方式进行,并提前通知考生。初试科目均由学校自行设计,初试科目详情见附件2:《2023年港澳台地区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博士研究生初审方式为“报名-考核”,考核标准详见《浙江工商大学2023届博士研究生“报名-考核”录取办法》,链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网(场)确认后,需按顺序整理以下材料并附上目录,于2023年3月11日前(以邮戳时间为准,需EMS邮寄,不接受其他快递)交至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表》1份;
2.相关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1份;
3.科研成果清单,包括公开发表过的论文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国际学术排名入围证书(由大学图书馆出具)等能证明学术能力的材料;
4、《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信》,由两名熟悉工作、学习情况的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学者填写;
5、学士学位材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1份、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
6.硕士学位材料:
(1)应届硕士毕业生,应提交在校学习证明,入学后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报告》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
(2)已毕业硕士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报告》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7、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复印件1份,须加盖培养单位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8.硕士学位论文摘要(中英文对照)各一份;
注:以上相关表格可在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中心(网址:)下载。考生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或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放弃申请。
(二)复审
复试时间:2023年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复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或网络远程面试形式进行,根据报名情况和疫情防控情况确定,并提前通知考生。
各学院复试考核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内容、安排等请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网址:)公告。
8. 入场
学校根据考生报名材料、初试、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核后择优录取,并于2023年7月前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入场
新生入学时间为2023年9月中旬前,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入学后,我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健康审核,两项审核均通过者,方可取得我校研究生学籍。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须向学校书面请假,无故两周不报到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10.学费及奖学金政策
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相关费用及待遇与内地(大陆)研究生相同,港澳台地区研究生在读期间可按照研究生奖学金政策有关规定参加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
11. 住宿条件
香港、澳门、台湾学生可入住与内地学生同等标准的宿舍,并根据实际住宿情况,按照学校物价部门核准的住宿收费标准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