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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被称为“天下最难的考试”,公平是其首要原则,替考不仅对其他十年苦读的学子极不公平,还涉及违法犯罪。
17日,媒体曝光一起跨河南、湖北两省有组织高考代考案,引发广泛关注。截至18日,相关部门已确定7名涉嫌代考考生。
截至6月18日,河南高考代考事件调查取得实质性进展,通许、杞县已确定7名涉嫌代考考生,其中通许县4人,杞县3人。目前,代考考生及其家长正在接受警方核实认证,两县监考老师也全部被立案调查。公安部门已对相关人员采取相应措施,并出动警力抓捕涉案犯罪嫌疑人。
【河南】
杞县代考学生家长及监考老师被拘留
河南省招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对被顶替考生、替考“枪手”、考试组织者、参与监考的考生及被顶替考生家长等进行彻查。对发现存在违规违纪的考生,将按照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参与教育系统内作弊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直至给予撤职处分。对涉案其他人员,将追究其责任,对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河南省招生办表示,今年高考阅卷工作不会受到任何影响,正常进行;河南省招生办将尽快向媒体和社会公布此次作弊事件的调查处理进展情况。
事件曝光后,河南省、市、县各级政府立即行动起来,成立由公安、纪检监察、教育、招生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组,连夜赶赴现场开展工作。
记者了解到,6月17日,开封市公安局第一时间作出反应,立即指示杞县、通许县公安机关全力以赴,彻底查明真相,坚决依法处理;迅速成立两个工作组,会同纪检监察、教育、招生等部门于6月17日下午赴杞县、通许县督导工作。
为配合省、市工作组,杞县迅速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公安局、纪检监察局、教体局等部门组成的调查处理组,并明确分工:教体局通过观看考场视频,对替考的考生和监考人员进行筛查;公安机关运用相关侦察手段,搜寻相关可疑人员;纪检监察局对涉嫌违反纪律的公职人员进行前期调查。
杞县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警察告诉记者:“调查工作正在依法有序深入开展,已采取措施向三名代考学生家长、涉事监考老师、主考官核实情况。目前代考考生及家长的详细信息已经公开,暂不方便透露。”
此事引起当地不少考生家长的关注,杞县一名考生家长称:“孩子学习不好,就打起歪主意,花钱找人代考,这对其他孩子太不公平了,一旦发现,必须严肃处理。”
【湖北】
华中科技大学正在调查“张老师”,核实代考人员
18日,湖北省教育厅相关人员表示,已督促举报涉事高校认真调查核实,一旦发现参与高考代考的学生或教师,将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由相关高校严肃处理。
18日下午,华中科技大学一位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学校已于17日下午开始对此次作弊事件的组织者“张老师”展开调查,目前工作还在进行中。17日晚,华中科技大学在学校官网发布声明称,学校将全力支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处理,如发现有学校人员涉案,将依法处理,对此类违法违纪行为绝不姑息,对此类事件坚决零容忍。
湖北省教育厅也表示,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考试“枪手”,严重影响社会诚信和教育公平,希望有关部门对社会不法分子组织代考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为杜绝高校学生参与代考,湖北省教育厅在2013年高考前专门下发了《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高校加强学生考勤管理,一般不允许请假;加强对学生的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让学生认识到参加高考作弊对社会和自身的严重危害和高度风险,同时明确责任追究。
据记者了解,武汉警方已对此事展开调查。
【专家】
根除考试作弊顽疾,必须提高违法成本
除了杞县、通许县的作弊事件外,就在高考前两天,山东省18名大学生计划去河南当高考“枪手”,但在出发前就被济南警方抓获。6月5日,经过长时间的侦查和等待,济南警方将策划组织跨省高考作弊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及其招募的18名大学生“枪手”抓获。
法律界人士在采访中表示,如果代考考生和组织者涉嫌伪造、变造身份证件、准考证等证明材料,构成犯罪的,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公众不妨将此次代考事件作为刑事案件来看待,相信司法机关会依法处理。
事实上,为了防止高考作弊,近年来各地采取了各种措施。
广州采用人脸识别系统,监考人员比对身份信息后如有疑虑,可在考后要求考生通过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身份核实,该系统会将考生准考证、现场情况、报到时的身份证照片进行比对,检查相似度,然后进行判断。甘肃省从报到关口入手,严查考生资质,在监考环节加强技术防范。
为防止监考老师受贿,江西省规定,高考监考老师必须用电脑随机排列三套以上试卷方案,并在每场考试前30分钟以抽签方式确定。
不过,教育考试部门和法律人士认为,要彻底根除高考作弊这一顽疾,还需提高当事人的违法成本。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替考、代考的,将取消该考试科目全部成绩,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及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分;对替考、组织考试作弊的高校学生,还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这样的规定只针对‘枪手’和被替考的考生,对幕后的策划者、组织者并不足以起到震慑作用。”江西师范大学法学系主任闫三忠教授说,由于没有法律依据,包括替考在内的很多考试作弊行为违法成本太低,导致不法分子逍遥法外。
闫三忠表示,高考、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等考试作弊现象频发,严重危害社会公平。他建议尽快制定考试法,修改刑法相关条款,对考试全过程作出法律规定,明确各类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让参与替考等行为的考试作弊者受到严厉处罚并付出高昂代价。
“作弊行为只有被刑事化,才能起到震慑作用。”广东省考试院副院长黄有文也认为,应尽快出台《考试法》,从刑法层面加大对代考等作弊行为的处罚力度,构建社会信用体系。(本报记者 任胜利 付文 新华社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