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试行)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名:重庆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主管部门: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批准设立时间及批准单位:​​2023年教育部批准。

办学性质: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级别: 本科

学校代码:14830(国标代码)

学校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蒲国宝路61号。

邮政编码:

学校网站:

招生网站:(录取结果查询网站)

本科招生咨询电话:,

本科招生QQ咨询群:

监控电话: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成立了由学校相关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 设有本科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招生政策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办学条件:重庆中医学院以重庆医科大学中医学院为基础,整合重庆市中医院、重庆市中医药研究院、重庆市药栽培研究室等优质中医药资源研究所。 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校本部占地645.55亩,建筑面积约21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价值1.36亿元,藏书51万册。 现有专任教师339人,兼职教师75人,研究生占专任教师的10%。 占教师总数的80.53%,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2.18%。 现有中医大师(国家中医药突出贡献奖获得者)2人,全国名中医3人,国家级青年岐黄学者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7人,国家级中青年学者14人。来自全国著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的专家。 拥有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30个,教学实习基地40个,建有国家级中医药优势特色教育培训基地、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药、重庆中药博物馆,现有中药动植物。 有超过60万个标本。 教学、办公、生活配套设施齐全,可同时满足6000余名师生的教育教学和生活需要。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3年我校仅在重庆市招生。 专业有:中医、中西医临床、针灸推拿、中医骨伤科、中医中药、中药制药。 学校安排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教学。 学校各专业男女比例均无限制。 详细招生计划请参见重庆市教育考试局公布的重庆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计划及须知。

三、录取原则

1、学校按照“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艺、劳综合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2、录取按照重庆市制定的高考录取规则进行。 执行教育部、重庆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加分、减分政策(最高分20分)。 申请入学的考生必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的学科要求。 我校各专业选科科目以重庆市教育考试局审核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3、考生专业录取原则上按照成绩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申请成绩,按照考生的喜好从高到低排列专业。 各专业选择之间没有专业水平差异; 若申请分数相同,则按照重庆市排名顺序执行。 若招生名额不够,将重新征集申请。

4、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预留本科招生10名,主要是为了调整网上生源不平衡的情况。

5. 我校不招收色盲或色弱考生。 听力受限、斜视、嗅觉迟钝、口吃等情况者应谨慎申请医学专业。 其他体检项目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审核。 对体检不符合要求或者不适合就读所录取专业的,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录取资格。

4. 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类型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满意成绩,符合重庆中医药大学毕业及学位授予相关管理规定的,由重庆中医药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药品。

五、收费标准

1、学费:我校学费严格按照国家及重庆市物价部门相关文件执行。 六个专业每年学费为6250元。

2、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年/人。

3、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退还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4、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化,按重庆市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 费用公开信息可在学校网站财务部“信息公开”页面查询。

6. 学生资助

学校建立了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学生资助管理体系,认真落实“奖、贷、助、考、免、补”等各项学生资助政策。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通招生“绿色通道”,并设有临时困难补助、特困补助、勤工助学等校内经济资助项目,落实“不允许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郑重承诺。

1、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的全日制本科生。 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内奖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 (三)校内奖学金三级:1500元/人、1000元/人、500元/人。

2、助学金:用于资助品行良好、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 主要包括国家助学金和校内各类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分为三级:4500元/人、3300元/人、2500元/人。 学校还设立了“贫困生助学基金”,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一些暂时困难。

3、助学贷款: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 包括原籍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就读地国家助学贷款。

7、学校根据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和培训需求,在专业课程学习阶段将学生分配至校本部及各教学基地进行培训。

八、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限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时入学的,应向学校请假。 未请假或逾期两周请假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审核。 对复试不合格的,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退回原籍地。

九、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办理招生事宜。 招生事宜请直接联系我校招生办公室。 否则,学校将不承担任何后果。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重庆中医学院招生办公室。

重庆中医药大学2023年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仅在重庆市招生,招生代码为5017,免费医学定向生招生批次为早期批次B段。

注:招生计划及要求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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