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教发[2023]3号)、《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3年硕士复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3〕23号)《山东师范大学2023年研究生复试招生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办法。
1.复试成绩要求
考生成绩须符合参加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A类考生的基本要求。
“退役军人”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考试成绩要求为:管理外语30分,综合管理能力80分,总分150分; 各科满分30分,总分251分。
二、复审名单的确定方法
复审采取平衡的形式,平衡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复试名单按比例确定,复试名额四舍五入。 总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复试范围。 复试考生名单另行通知。
三、复试形式
除我校部分转学专业采取远程复试外,我校其他专业均采取现场复试。 远程复试方式具体专业请参见我校调整公告。 具体远程复测系统操作要求、使用说明、注意事项等请参阅操作手册。
4. 复试费用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非艺术类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80元,艺术类考生需缴纳复试费240元元,同等学力考生参加附加考试的,需额外缴纳考试费120元。 凡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复试费。 缴纳复试费用后,不予退款。 未缴纳费用的,不得参加复试。 付款方式另行通知。
5. 复试时间表
初选考生复试工作安排于3月31日开始,调整考生复试工作安排于4月6日开始。具体时间安排参见各考生复试工作办法招生单位。
六、复试资格审查
应聘者必须按要求按时提交相关资格审查材料,严禁弄虚作假。 考生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的,须向招生单位提交情况说明。 经调查后,可延期提交。 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考生需提交《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立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远程复试考生可在线提交相关材料,并在入学时将原始材料提交招生单位审核。 网上提交材料的标准请参见我校2023年硕士生远程复试复习材料清单(附件2)。 现场复审资格审查主要检查以下材料:
(一)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大学和成人大学)和当时可以在线教育毕业的本科生。 除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核查报告》打印件; 通过自学考试能够毕业的本科生还应当出具打印的自学成绩单。
(2)往届本科毕业生除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应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因提前毕业而无法在线验证,则必须提供教育部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注:申请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应在2020年9月1日前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应在2018年9月1日前颁发。
(三)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除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应提供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证书并提交复印件。
(四)离退休大学生专业应聘者除携带应届(历届)毕业生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录用批准函》及退出现役证明复印件。
(五)在国外获得学历的考生除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简历、学术成绩单、研究计划、获奖情况、发表论文等补充材料也需要现场审核并提交。
七、复试内容
(一)考生现场复试
1、笔试:包括专业课、思想政治理论课、同等学历附加考试。
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50分,要求90分及格。 该成绩将计入复试总成绩。
思想政治理论课笔试:仅限报考公共管理、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的考生。 考试时间1.5小时,满分100分,及格分数60分。 该成绩将计入复试总成绩。
同等学历附加考试:只有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才需要参加两门本科课程的附加考试。 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申请法学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无需参加考试。 每增加一个科目的考试时间为1小时。 每科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要求为60分。 附加考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2、综合面试:主要关注以下内容。
①大学学习状况;
②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对本学科专业发展趋势的了解,运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和能力等.;
③实践能力和专业技能考核,主要检验实验操作、社会实践、职业素质等方面的成绩和表现能力。
面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此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通过问答、口译等形式测试考生的外语听、读、说等能力。 满分50分,满分30分才算及格。 该成绩将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参加远程复试的考生
(一)专业课面试:满分为150分,通过考试需达到90分。 招生单位根据招生专业目录书目公布了足够数量的题库,考生可立即随机选题答题。 该成绩将计入复试总成绩。
(2)综合面试:主要关注以下内容。
①大学学习状况;
②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对本学科专业发展趋势的了解,运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和能力等.;
③实践能力和专业技能考核,主要检验实验操作、社会实践、业务素质等方面的成绩和表现能力。
面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为60分。该成绩将计入复试总成绩。
(三)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通过问答、口译等形式测试考生的外语听、读、说等能力。 满分为50分,需要30分才能及格。 该成绩将计入复试总成绩。
上述复试内容的顺序和持续时间由各复试组根据专业特点和复试人数确定。 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四)思想政治理论课:仅限申请公共管理、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的考生。 满分100分,其中60分及格。 相关招生单位准备了足够数量的题库,随机抽取考生并现场作答。 该成绩将计入复试总成绩。
(5)同等学历附加考试:只有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才需要参加两门本科课程的附加考试。 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申请法学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无需参加考试。 每科附加考试时间一般为1小时,满分100分。 60分及格的,不计入复试成绩。 参加附加考试的考生将随机抽取并当场作答。 完成后,答卷将被拍照并上传。 纸质答题卡原件应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被录取考生的纸质答题卡应在学期初提交存档。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的实际表现,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达、道德品质、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心理健康等。各招生单位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进行考核。表格”(表格样本见附件3)、档案材料、单位鉴定意见或访谈。 考生应如实填写表格并提供真实材料。 评估结果基于通过或失败。
9. 体检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标准。 全日制考生入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医院统一体检; 非全日制考生将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两周内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全身体检。 体检内容可参考《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体检表》(附件4),请及时将体检报告或体检表扫描版发送至研究生招生邮箱办公室。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入学资格。
十、调整
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中的空缺职位发布转学信息。 具体转学要求、转学次数、转学程序、时间安排请参见我校转学公告。 调整后考生的复试要求和内容与第一志愿考生保持一致。
11. 入场
(一)总分计算方法
公共管理、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类专业,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专业课程成绩+2×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成绩+思想素质政治理论分数)。
其他专业招生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专业课程成绩+2×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成绩)。
(二)总分排名法
根据招生专业目录,招生计划按专业分配的,考试总成绩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若招生计划按研究方向分配,则考试总成绩按研究方向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如果总成绩相同,则比较复试时初试和综合面试的成绩。
(三)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拟录取名单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招生考试复试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先录取一名志愿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 非全日制考生单独排队入场。
专业课、政治理论、附加考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听说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体检等其中任何一项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学后无需向我校传输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但需提交与定向单位签订的全日制硕士学位定向培养协议。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取消入学资格。
在职硕士研究生招收面向在职就业人员。 其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不会转移至我校。 须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出具的定向培训证明。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取消录取资格。
(4)其他
我校科教融合招生计划、职业技术教育培养计划、马克思主义理论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已统筹下达相关招生单位。 调入本项目的考生必须了解并同意该项目的相关培养计划。 其中,科教融合专业的考生将在第一学年在我校学习课程。 从第二学年开始,他们将在联合培养的科研院所进行实践学习和科研演练。 符合我校毕业授予学位要求后,颁发我校毕业证书。 文凭。
十二、违规处理
研究生复试的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按照国家初审文件规定和标准执行。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复试纪律。 对研究生考试招生过程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教育令第 33 号)。 对于在校学生,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开除学籍等处分; 对在职候选人,通报其所在单位,由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内处分或政治处分; 对考试人员,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者其所在单位将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生录取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应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审核。 复试不合格的,取消其学籍; 情节严重的,将移送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三、投诉渠道
为保证研究生复试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我校实行信息公开和公示制度。 所有相关信息均发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上。 同时受理考生的投诉和申诉。 截止日期是4月15日。 过期不再受理。 学校将认真调查处理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反映的实际问题。
监督投诉热线:-、
监督投诉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