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数量及范围
(一)引进数量
40人(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介绍范围
1.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内普通高等教育机构、负责研究生教育的科研机构、具有教育部认证学历的国(境)外大学全日制博士生; (2)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毕业生;(3)2023年QS排行榜前200名国外(海外)高校全日制毕业生。
2、具有全日制博士学位的优秀高层次人才不受职位空缺限制,可根据招聘单位需要和个人意愿分配工作岗位。
3.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函授课程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毕业生不纳入引进范围。
2. 介绍治疗
1、引进人员纳入市级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2、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且符合本市人才政策的博士生,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并享受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政策。
3. 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良好。
2、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引进职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4、除岗位另有要求外,本科生、硕士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2月以后出生,年龄限制根据申报学历确定),博士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2月以后出生),年龄限制按申请学历确定)。 大学修业年限超过5年的,以4年为基数,大学修业年限每增加1年,年数放宽1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在校期间受过部门以上部门处分的;
(二)因违法违纪受到纪律处分、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结论的;尚未制作;
(三)在各级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发现有弄虚作假或者其他违纪行为的;
(四)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列入失信名单但尚未撤销的;
(五)聊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人事总量控制登记人员)、在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六)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准就业的。
4. 介绍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0日9:00-2月22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2月20日11:00-2月23日12:00
初审时间:2023年2月20日11:00——2月23日12:00
报考人员须登录“聊城人事考试网”(),按要求真实、规范填写相关个人信息。 个别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必须在备注栏中注明。 每个人只能担任一个职位。 申请人可以在资格初审前修改注册信息,最后一项将自动替换前一项。 初审通过后,注册信息不得变更。 2023年2月22日16:00后,尚未通过初审或初审未通过者,不得再应聘其他职位,且不能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申请人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注册,且申请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恶意注册注册信息或扰乱注册秩序的,经核实,将取消其注册资格。 申请人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本次人才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申请人应按照报名系统要求上传身份、毕业学校、学历、专业等证明材料。 如应聘者需要咨询该职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回避情况及其他资格条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人才引进单位的咨询电话可通过《职位汇总表》(附件1)查找。
由于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上报名期间人才引进单位无法直接获取应聘者的联系方式。 请申请人及时查看资格预审结果。 如有疑问,请主动与人才引进单位联系。 资格预审通过后,申请人须及时打印《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
(二)考试
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 如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超出计划岗位数15倍以上,则先进行初审,按照1的比例筛选进入期末考试范围的候选人。 :5。 初试成绩不计入期末考试成绩。 期末考试采取面谈、面试或技能考试的形式确定人选。 若期末考试成绩相同,将现场补考,以确定期末考试排名。 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分数。 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三)体检
根据期末考试成绩和岗位申请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的应聘人员(期末考试成绩相同的,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范围),并组织检查。 为保证新录用人员的基本素质,对于不构成竞争的岗位,只有成绩在70分(含)以上的人才可以确定为考察候选人。 考核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范围。
检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全面了解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问题。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进行; 入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于因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造成的空缺,按照期末考试成绩等额补缺(期末考试成绩相同的,排名靠前的学生进入补缺范围)。 拟聘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更换。
(四)聘任公告
体检合格者,5个工作日内通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人才引进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问题但一时难以核实的,将暂停聘用,待核实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5、其他事项
本人才介绍中的“上”和“后”包括本级别和本基数。
本次人才引进相关信息在“灯塔-聊城组织网”()和“聊城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参加人才引进的候选人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保持沟通畅通。 如应聘者通讯方式发生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更改联系电话,以免错过招聘机会。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聊城市委员会组织部、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聊城市委员会组织部:0635-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35-
附件:1、岗位汇总表
2. 注册须知
中共聊城市委员会组织部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 年 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