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山西省公务员局组织实施全省各级机关2024年招考一级科员和公务员考试。以下及其他同等职级的公务员和管理机关(单位)参照公务员法工作的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精神素质。
(五)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至2006年1月出生)。 2024年硕士生、博士生(非就业)年龄可放宽至40岁以下。
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规定和录用岗位表中的年龄要求为准。
(六)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是指符合岗位要求的学习经历,包括普通高等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以外的其他国民教育。 申请人为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的报考者,须于2024年1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七)具有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
如果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应聘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事业单位(指民政部门)工作经历。公务人员 依法管理的公共机构不在此列)。 有在军队团及团级以下单位工作经历、退役军人在部队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参加大学毕业生实习基地(基地为基层单位)实习经历)或参与企事业单位项目研究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大学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申报“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村(社区)干部专门岗位”、“应届毕业生专门岗位”的,须符合相应的申报条件(具体参见《山西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被发现有舞弊或者其他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公务员和公务员法规定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不满五年的;
7、现役军人;
8、在职公务员和适用公务员法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9、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10.具有法律规定不宜担任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录用时不得应聘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不得应聘与境内有婚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旁系血缘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职务。三代人或与其近亲。 雇主的立场。
报考期间至录用前已被各级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的,或者属于公务员法规定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录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包括基层工作经历、年龄、解聘、现役、试用(聘用)期、户籍、各类专业(职业、专业)资格证书、实施工作单位等,除非岗位有明确的要求。 截至 2024 年 1 月。
2. 报名方式
(一)应聘职位查询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质等请查看招聘岗位表。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山西组织网()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山西人事考试专栏()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山西省2024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参考管理)岗位清单》、《报考指南》等附件,了解岗位要求、政策说明、录取规则、须知等。如需咨询招聘职位列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历、基层工作经历、备注等信息,并应聘省级机构职位,可直接联系省级招聘机构; 报考市级及以下机关如果应聘职位,可直接与所报考的市公务员部门联系; 如果您申请的是法院、检察院系统的职位,可以直接联系省、市法院、检察院。 咨询电话见附件。
有关报名政策、报名网络技术、考场安排等详细信息,请参阅《报名指南》。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注册网址为:
山西人事考试专栏()
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1月8日9:00至2024年1月15日24:00登录山西省人事考试专栏,提交报名申请,并填写《山西省2024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参考管理)》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和考试时所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具体报名方式请参见《报名指南》。
2024年1月8日至1月14日,每天下午17:00左右在山西人事考试栏目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
(三)资格审核结果查询
申请人可在提交申请后2天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审核结果。 2024年1月8日至1月15日,资格审核通过者,不得再更改申请信息; 1月15日前未通过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者,可更改应聘信息或申请其他职位; 1月16日当日0:00后,如申请未经过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则不能再更改应聘信息或申请其他职位。
本次招聘要求应聘人数一般应为计划招聘人数的三倍以上。 如果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不能达到3:1的,则必须相应减少招聘计划,使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到3:1; 如果计划招募人数减少到1人,仍然达不到3:1。 ,取消该职位的考试。 报考边远地区岗位、村(社区)干部专门岗位、法官助理岗位、助理检察官岗位、残疾人岗位的报考人数必须是计划招聘人数的2倍以上。 如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不能达到2:1的,应相应减少招聘计划,使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到2:1; 如果计划招募人数减少到1人,仍然达不到2:1。 ,取消该职位的考试。
申请人申请的职位被取消的,可以申请其他职位。 变更时间为:2024年1月23日14:00至2024年1月24日12:00。应聘者可登录原报名网站重新申请该职位。 重新申请资格审核时间为:2024年1月23日14:00至2024年1月24日18:00。2024年1月25日12:00前可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如果申请的职位为取消,且申请人未变更申请其他职位或变更申请其他职位时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报名费将按原支付渠道退还。
(4)网上支付
资格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应于2024年1月18日17:00前按照网上提示的支付方式进行网上支付。 未按时缴纳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2024年3月11日至3月17日登录山西省人事考试专栏,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妥善保管准考证,并在考试各环节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如果您在打印准考证时遇到任何问题,请联系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解决问题。 咨询电话见附件。
(六)考试费用减免
脱贫户、返贫户、城镇低保人员、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免考考试费政策。 (具体豁免方式请参阅《申请指南》)
三、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一)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应用理论》。 所有申请人均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其中,《行政职业能力考试》均为客观题,考试时间限制为120分钟; “应用理论”均为主观试题,考试时间限制为150分钟。 其中,仅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的职位,笔试成绩的合成方法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应聘成绩)/2。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的,必须参加省统一组织的公安专业科目考试。 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考试、作文、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并。
考试范围按照《山西省2024年公务员录用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和《2024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大纲》执行。
二、笔试时间、地点
3月16日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14:00-16:30 PM 讨论
3月17日上午9:00-11:00专业科目考试
为方便考生参考,本次考试在11个设区的城市设立了考点,考生可就近选择考点。
考生应当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笔试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考生还须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笔试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参加考试。 缺乏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及最低及格分数可于4月15日左右在山西省人事考试栏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对于困难偏远地区岗位、基层岗位和特殊专业岗位,在设定最低资格分数时给予政策倾斜。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省级招考机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考人数三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人数未达到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务以及公安机关、省监狱管理系统、省戒毒管理系统职务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体质测试。 面试前进行体能测试。 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计划招收人数的五倍,从高分到低分(笔试合格人数不足的情况下)确定体能测试候选人。 ,根据实际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数确定)。 省级招考机关、市公务员部门按照体质测试合格考生计划人数的三倍,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参加面试的考生。 体能测试合格人数未达到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资格审查
面试前,省级招考机构、各市公务员部门、省市法院、检察院分别对面试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部门提供相关材料。
证件(证)不齐全或提供的证件(证)不符合所申请职位所需资格,或主要信息不真实,经确认应聘者不符合资格的,负责机构资格审查合格后,取消申请人面试资格,并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招聘过程中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不符合资格的,可以取消其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3.面试
省公务员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省级招考机构和省级法院、检察院招考的公务员面试工作。 直辖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和市、县法院、检察院招收公务员的面试,由设区的市公务员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招聘人数且不存在竞争的,应聘者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一览表》规定的体检比例(向上四舍五入)。 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有两人以上且总成绩相同的,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生。 体检考生按照成绩从低到低的顺序确定; 若行政职业能力考试成绩仍相同的,也将纳入体检范围,由招聘机构择优录用。
4、体检及检查
体检按照《关于修改相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号)进行; 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安机关、省级监狱管理系统、省级戒毒管理系统等人民警察(司法警察)以及应急服务等部门若岗位对体能有特殊要求还应当执行《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0]82号)。 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
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进行。 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关注候选人是否符合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祖国等政治要求。热爱人民。 全面了解候选人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岗位适配性以及是否有需要回避等情况。 考生不符合公务员录用条件或者不符合应聘职位要求的,不予确定为录用考生。 省级机关部分岗位实行差别体检。
报考公安机关职务的,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例》、《人民警察录用政治考试办法》的有关规定。由公安机关。
五、审批与招聘
省级招考机构、市公务员部门和省级法院、检察院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等情况择优择优,并将意见报省公务员部门审核。 根据招聘审批权限,公务员部门应当在报名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同时公布举报热线,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举报问题不影响招聘的,办理招聘手续; 举报影响招聘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受理招聘; 举报的问题暂时难以核实的,将待调查结束后再作出决定。 是否接受。
招聘时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应届毕业生报到时间为领取毕业证书后。
被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雇佣)合同的,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雇佣)合同。 否则,申请将不被受理。
六、补充招聘
省公务员部门将及时组织补充招聘工作,对今年招聘过程中出现的空缺职位或因机构设置、职能调整等原因出现新的用人需求,向社会提供统一补充招聘。招聘公告、职位、资格及相关事项将通过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发布。
本公告由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重要提示:
1、本公告所附《申请指南》中的具体说明与公告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书籍,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种公务员培训班和刊物都与这次考试无关。 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