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人事考试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报考指南

2、受到开除党籍或者开除公职处分的;

3.在各级公务员录用过程中被发现有弄虚作假或者其他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被解聘不满5年的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截至公告之日,该雇员为现职公务员或者依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7、现役军人;

8、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目前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或其他学历报考,其他情况依此类推);

9.具有法律规定不宜担任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录用时不得应聘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不得应聘与境内有婚姻关系、直系血亲、旁系血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职务。三代人,或与他们有密切的婚姻关系。 雇主的立场。

申请人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未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试办法》(公同字[2020]11号)确定为应聘人选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在公安机关的地位。

公安院校2021届公安专业毕业生统一参加公安机关对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的考试,不参加本省四级联考。

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各项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2月28日。

4. 注册步骤

(一)网上报名及报名

公告发布后,考生可凭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 一个身份证号码对应一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一次。 注册信息提交后,不可修改。 未注册的申请人不能进行网上注册。 考生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全部责任。

2021年3月1日9:00至2021年3月8日17:00,报考人员可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可以选择参加笔试的考区。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8日17:00,或报名期间网上支付成功后,不得申请其他职位。

本次公务员考试采用诚信报名制度,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预审。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并签署承诺书,诚信报考。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录取过程。

申请人应当申请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 如因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应聘条件,影响录取或被取消资格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疫情防控规定。 弄虚作假、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不予聘用; 对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网上支付

申请人完成注册、填写表格并上传照片后,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在线支付。 报名者请于3月10日17:00前进入支付系统,完成支付即视为报名成功。 未按要求缴纳费用的,视为放弃申请。 报名期间,3月2日至3月6日每天17:00公布一次报名成功人数,此后不再公布。

城镇低保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免征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招聘机构承担。 此类人员进入网上支付链接后,无需进行网上支付。 如果他们已经付款,考试费将不会被免除。 此类人员应于3月5日9:00至3月9日17:00期间将相关材料发送至省人事考试中心指定邮箱(),供审核确认。 邮件标题应为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号码。 姓名。 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申请人,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申请人,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厅)出具的档案卡、手册或贫困证明。

(3)打印准考证

已成功报名者须于2021年3月22日至3月26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5. 考试

(一)笔试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体现分级分类的原则。

1.公共科目

所有申请人都必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应用理论》。 申报论文分为省市县综合治理、乡镇综合治理、行政执法三类。 行政执法考试试卷统一用于公安机关职务。

公共科目笔试范围参见相关考试大纲(见附件3)。 公共科目笔试将于2021年3月27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如下:

3月27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3月27日 14:00-16:30 《神论》

2.专业科目

省外办外语岗位,增设外语专业笔试; 财务、会计、审计类岗位,增设财务管理专业笔试; 公安机关执法业务岗位,增设公安专业笔试。 专业科目考试范围参见相关考试大纲(见附件3)。 未规定专业科目笔试的岗位,不进行专业科目笔试。 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3月28日 上午9:00-11:00 省外办外语专业笔试

3月28日上午9:00-11:00财务管理专业笔试

3月28日上午9:00-11:00公安专业笔试

笔试地点位于省、区、市。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并须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

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在省公务员部门指导下进行,考试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籍,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成绩将于4月25日在江西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件号码、准考证号等信息在江西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1.确定第一批访谈对象

笔试成绩公布后,省公务员部门将区分不同情况,分类划定最低及格分数线。 资格线划定后,省公务员部门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以下面试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第一批面试人选。 拟招聘人数在4人以下的,面试比例为3:1; 若计划人数为5人,则面试人数确定为12人; 计划人数为6人及以上的,面试比例为2:1。确定面试人选时,如末位并列,则一并纳入面试。 面试候选人名单将在网上公布。 公告内容为:面试官姓名、准考证号、应聘职位、该职位面试官最低分数。

2、网上公开调整

对于面试不足的职位,将在网上公开调整。 转岗期间,已通过笔试但第一批未参加面试的人员,符合转岗岗位资格和考试科目的,可自愿网上报名转岗。 调动登记完成后,设区的市公务员管理部门和省级招考机构将对调动申请人信息进行网上预审。 初审后,转学系统按照转学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转入面试的考生。 转学面试候选人名单将在网上公布。

3. 计划缩减

对调整后仍不能满足面试要求的岗位,面试比例可降低至2:1。 若比例低于2:1,招聘计划将相应减少。 减少的计算方法为:减少后的招聘计划=受访人数÷2(计算结果四舍五入)。 根据此计算公式和四舍五入原则,调整后,在录取面试人数仅为1人的情况下,仍可进行面试,但应聘者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公告的相关要求后,方可进行面试。可以进入下一阶段。 计划削减时间表在网上发布。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设区的市级公务员部门和省级招考机构负责。 面试候选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应聘者须提供毕业证书、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等。下列人员还须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一)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1届应届毕业生。 资格审查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报名推荐表。

(2)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机构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申请人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相关要求和程序。

(三)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的,应聘者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四)定向招聘“在部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退役大学生或我省基层项目服役期满人员(含江西基层服役期满人员)的岗位外省项目)”,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申请人为在校大学生、退役军人,须同时提供全日制大学毕业证书和退休证明; 申请大学生“村官”项目的,须提供县级以上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 属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项目的申请人,须提供教育部监制、省教育厅制作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服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部门 ; 属于“三扶一扶”计划的申请人,须提供省“三扶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颁发的高校毕业生“三扶一扶”服务证明(该证明由省“三扶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国家“三拥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制作)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申请人须提供服务证明原件及身份证明表原件及复印件由共青团中央委员会制作。

(五)乡镇(场、街道)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的,应聘者须于3月1日前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应聘人员身份证明, 2016年至2021年2月自3月28日起连续值班,近三年年度考核全部合格及以上。

5、采访员的更换

资格审查时,对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任职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对因取消、放弃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缺,由设区的市公务员部门、省级招聘机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未录用的人员中补缺。到该位置。 如果申请人既可以担任原职位又可以担任调动的职位,则申请人应当选择拟担任的职位。 替代候选人必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才能参加面试。 当该职位无人填补时,应对现有候选人进行面试。

补充面试候选人名单由区、市公务员部门和省级招考机构在网上公布。

具体面试日期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6.面试专业能力测试

一些招聘机构在面试阶段会组织职业能力测试。 职业能力考试设置、考试内容、分值比例等事项详见本公告及附件。

7.综合得分计算及排名

考试总分400分,考试各单科成绩均为100分。 综合得分计算方法如下:

省、市、县、乡一般职务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考试成绩+应聘成绩+面试成绩×200%

财务、会计、审计岗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应聘论文成绩+财务管理专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省外办外语岗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50%+报考成绩×50%+外语专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外语专业口试成绩

公安机关综合管理岗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应聘成绩+面试成绩×200%

公安机关执法业务岗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资格考试成绩+报考成绩+公安专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公安机关警务技术职务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应聘成绩+面试成绩×200%

省公安厅司法鉴定岗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考试成绩+应聘成绩+面试成绩×140%+司法鉴定岗位专业能力考试成绩×60%

各单科成绩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三位。

根据总体测试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不包括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排名; 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考试、应聘论文、专业科目笔试成绩排名。

6. 体检(体检)

(一)确定体检对象(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计划比例1:1,由区、市公务员部门和省直招机构按照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体检)人选。高分到低分。 入学体检(体检)名单由设区的市公务员部门和省级招考机构在网上公布。 公布的内容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应聘职位、职位代码、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

当招聘职位无人填补、面试前临时缺席等,导致实际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人数时,确定应聘人选时应满足以下条件:体格检查(体检):

1、当该职位实际面试只有1人时,应聘者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或考官组中实际面试官的平均分; 如果考官组中只有一人实际面试,则该考生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

2、当某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人数时,该职位综合得分最低的应聘者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平均分考官组中的实际面试官。

(二)体检

对于需要体质考核的岗位,应聘者体质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体检流程。 体质考核工作由设区的市级公务员行政部门或者省级招考机构组织实施。 人民警察职务体质评价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质评价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执行〔2011〕48号)。 特警岗位体能考核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考试关于招收特警人员体质考核项目及标准的通知》(赣工字[2005]98号)执行。乡镇专业干部岗位体能考核按照《关于在全省乡(镇)街道特种部队干部考试录用中增设考试》、《关于军事理论和体能测试等的通知》的规定进行落实《关于问题的通知》(甘组字[2007]57号)。其中,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考核次数各1次,10米×10米跑考核次数4个往返项目不超过2次,纵跳和触地高度的考核次数不超过3次。

(三)体检

省、市公务员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 省级招考机构在省公务员部门的统一指导下,负责体检具体工作。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人民警察职务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0]82号)及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申请人因怀孕而怀孕并自行申请并到指定体检医院进行妊娠试验确认怀孕的,可暂不进行体能测试和妇科、X光等身体检查。 相关检验和检查将在考生完成妊娠后完成(需提供计划生育及相关医院的医疗证明)。 此外,考生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或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放弃体检者和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检查流程。

(四)复验

申请人对未当日或现场复查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构提出复查申请体检结论。 体检实施机构应当尽快安排考生复试。 体检实施机构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应当自收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查。 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不再进行复审。

7、考察、公告、招聘等。

(一)检查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检查,检查由各招考机构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开展公务员录用检查的通知》(国工局[2013]3号)组织实施。 2)充分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 素质、能力、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岗位适应和回避需要等。考察时还将对报考者的资格进行审查。 政治上不合格者,一票否决,不予录用。

(二)公告

体检(体格检查)、考察结束后,设区的市公务员行政部门或者省级招考机构根据考试成绩、体格检查(体格检查)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考察结果符合招聘条件。 ,向社会公布。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机构名称、职称及代码、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学历、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并公布了监督电话。

(三)招聘情况

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举报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招聘审批手续; 举报问题影响招聘并经查实的,不予受理招聘; 举报问题暂时难以核实的,将暂停招聘,等待调查。 清除申请后,您将决定是否接受。

如应聘者因怀孕、哺乳等原因推迟体检(体检)的,根据国家政策,待体检、考察、公示完毕后办理招聘手续。

(4) 服务年限

新录用的乡镇机关公务员的服务年限最短为5年(含试用期)。 在此期间,不得向上级调动。 上级机关不得以借用、助工等方式调动乡镇公务员。因工作特殊需要短期借调的,借调单位应当向所在单位组织部门提出申请。经同级党委批准,并明确借调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其中,试用期内不得借调。 试用期内借调的,不得办理转正定级和公务员登记手续。

(五)违纪违规处罚

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或经权威机构认定试卷雷同的报考人员,以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考秩序、伪造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的报考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给予撤销等相应处罚对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拒绝录用的,将酌情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8. 其他

面试前,未参加面试人员如有空缺,将按照上述有关规定从未参加面试人员中填补。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报考人数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体检)报考人员名单。 因体检(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而导致招聘计划出现空缺的,不再进行补报。

本次招聘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文中上、下、前、后均包含本级)。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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