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按需招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招生。我校主要教学区包括燕园校区、昌平新校区、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大兴)和深圳研究生院(深圳)。 2023年主校区招生院系、专业、计划及相关要求详见《北京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1. 建议豁免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我校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招收全国优秀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申请事宜详情请见《北京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校本部)》。
2. 全国统一考试
(一)申请条件
1、报考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须符合以下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良好,遵守法律、法规。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术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机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毕业。考生在入学当年入学前(以报到日期为准)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入学资格无效。
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者。
国家认可的高职院校毕业满2年(自毕业至入学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具有国家认可学历的本科毕业生;视为等同于本科毕业身份申请。
已取得硕士、博士学位者。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持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身份。在读研究生注册前须征得培养机构同意。复试合格的,须退出培训机构,方可取得我校入学资格。
2.报考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申请条件第(一)条第一条的要求。
(二)报考法学硕士(非法学)的考生,须具有非法学专业方可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类法学专业【代码0301】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法学专科生、自学考试的法学毕业生不得报考)。
申请攻读法学硕士(法学)的考生,须在申请前学习过法学(仅限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类法学专业【代码0301】毕业生、专科法学毕业生) 、自学考试法学专业毕业生,以及取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者均可申请)。
3报考MBA、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一)申请条件第一条(一)至(三)项要求。
(二)大学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或已取得国家认可的高职院校毕业证书或大学本科学历,符合相当于上述大学本科学历的学历要求,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或取得硕士、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者。
MB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相关考试招生政策也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申请条件及相关要求见《北京大学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招生简章》。
4报考除法学硕士(非法学)、法学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须符合以下条件:申请条件第一条中的要求我校专业招生目录中的各项要求及特别说明。
5. 请注意个别专业学位类别的特殊申请要求,如工商管理硕士(MBA)、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工程管理硕士(MEM)、文学硕士(MFA)、风景园林(MLA)等。查看相关院系的招生要求。
(二)报名
1、考生须严格按照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以下简称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北京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北京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北京大学(10001)2023年应试硕士生网上报名公告》的相关要求。招生部门、专业、学习方式、选拔办法、招生人数、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含备注)等信息,请参阅招生专业目录。
2、考生应认真了解并选择,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填写报名表。考生因不符合报名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而无法网上确认、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学习状况及其他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上报名信息错误或虚假而导致考生无法参加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或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众网站: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站:https://yz.chsi.cn)浏览申请须知,并按照教育部指示,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和北京大学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以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写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截止日期后不再提出追加申请,报名信息不得修改。
5、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如果任一阶段未完成,注册将无效。
凡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须按照报考地点的要求,网上报名、确认网上申请信息并网上采集个人影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并按规定缴纳申请费。
6、报名期间,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填写的学历(学籍)等信息进行网上审核。考生应及时网上查询学历(学籍)核验结果。
(一)研究生报名参加考试的,应当提供培养单位同意的证明。
(二)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报告。
(三)申请人学历(学籍)审核未通过的,应提供权威学历(学籍)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四)已签订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且仍在协议有效期内的,须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供定向单位同意申请的证明。
7、网上报名完成后,我校将对有效报名信息进行入学资格审核。经我校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试前十天左右,使用网上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 采用A4幅面白纸打印,使用过程中不得涂改正反两面或在其上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8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录取阶段不会修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录取。
九、我校不采取单独考试方式招收硕士研究生。 “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等专项计划试题与非专科考生相同。
10、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初试加分等优惠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填写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生效。
11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应定期查看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网站、北大研招网等,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并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3) 初步测试
1、初测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具体时间以国家相关公告为准。
2、预审科目详情请参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最初的测试是笔试。
(四)复审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简要说明如下(具体参见当年复试招生相关规定):
1、复试时间一般为3月中下旬。
2、我校根据生源及招生计划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历要求(具体详见招生目录及院系招生须知);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初试成绩和总成绩)应既符合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又符合院系复试基本要求。
3我校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实行差别复试。差值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第一志愿没有足够考生满足学校复试基本线的专业除外)。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30%至50%之间。期间内,复试的具体比例以及初试和复试成绩的权重,由招生部门根据所在学科、专业的特点和生源状况,在复试前公布。
4符合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登录北京大学科研教育网缴纳复试费用并下载相关表格,并提供能够证明其在本学科范围内研究潜力的各种材料。指定时间,包括硕士学位研究计划和毕业学校的正式成绩。单项、科研成果等
5、复试前,我校将严格审核考生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核验结果、学生证(应届考生)、考生资格等报名材料原件。不符合要求的,不再进行复审。
6、复试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采取笔试、面试、实操等一种或多种组合方式,灵活多样地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多样化的方式。
7、参加复试的同等学历考生(包括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网络教育考生)必须参加复试时至少额外选修两门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本科核心课程。考试方式为笔试。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申请法学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无需参加额外考试。
8复试时进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9、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审计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课在复试中进行,考试成绩计入总成绩。 – 考试成绩。
10、考生的总成绩由两部分组成,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计算。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合格的考生(成绩60分及以上)按照招生专业目录中确定的学科(专业、方向)总成绩排名,从高分确定拟录取名单按参加统考的学生人数(不包括自行放弃入学的考生)计算。
(五)调整与录取
1.对于我校第一志愿网上考生人数不足的专业,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进行校内调整。鉴于第一志愿网上考生和校内插班生短缺的情况,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招生计划可整体调整。
2.所有申请校内转学的考生(包括申请“退役军人”专项项目与普通项目之间转学的考生)必须按照《大学生退役军人》的要求办理转学申请、填写系统等相关工作。《北京大学2023年研究生复试与录取有关规定》 和《北京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3未被我校录取,自愿转入北京大学以外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的考生,请拨打《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办理转学。考生应自行联系接收转学单位,并按照转学单位的相关要求参加复试。具体要求、流程及系统开通时间请参见教育部转学平台。我校不提供自学科目试卷及其他相关材料。
4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实际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心理情况,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健康状况等
5. 被我校录取的硕士生应于报到当天向招生部门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学位证书原件供招生部门核对。未取得学位证书者,不得注册。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
我校将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评价。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等,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4. 学习方法与学制
1、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我校原则上只招收以在职就业为目的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考生报到时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表格,院系在录取时予以确认。录取我校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注册前须签署《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
2、我校硕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或3年(以招生专业培养计划为准)。
5. 学费、奖助学金
(一)学费
凡在我校就读的研究生均应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缴纳学费(学费标准见附件)。
(二)奖学金、助学金
1.我校奖助学金相关规定查询网站
http://grs.pku.edu.cn/jzgz/zcwj/xyjxjy/index.htm
2.我校国家奖学金相关规定查询网站
http://xgb.pku.edu.cn/jxj/jxjxm/index.htm
六、入学体检
所有录取的新生均须接受体检。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新生体检标准和体检医院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七、住宿安排
1.我校实行住宿申请制度,学生须自行承担住宿费用。
2、下列类型的在校研究生可以申请学校住宿:
(一)人事档案已转入我校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研究生;
(二)“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全日制学历研究生。
研究生宿舍为万柳公寓和昌平新校区。具体安排可在报名前查询(查询方式另行通知)。住宿期限以录取专业学制为准。对于超出学制的研究生,学校将不再安排住宿。
3学校不对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未转入我校的研究生以及住宿已由院系明确安排或协助的研究生安排住宿。
4深圳研究生院、软件与微电子学院研究生住宿按照院系安排。
8. 硕士和博士联合学习
被我校录取的硕士生,入学一年后可申请硕士、博士联合学习。具体选拔时间、招生人数、选拔方式按照《北京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2023年北京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详见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相关学校执行。执行硕士、博士联合培养的有关规定。
九、转移就业派遣
1.非定向就业录取的硕士生,入学前应将人事档案和户口簿转至学校。入学后学校不再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人事档案调入我校的硕士生,须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派遣手续。
2、学校不接受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的人事档案调动。
3.对于人事档案未转入我校的研究生,学校不接受户籍转移,不提供奖学金,不提供住宿,不提供公费医疗,不负责就业派遣。毕业后返回原工作单位或自主创业;如果学生目前有工作,在学习期间因取消或合并而无法返回原工作单位的,学生必须自行寻找工作。
4、特色专业研究生的转学和就业派遣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
十、监督管理和纪律处分
1.申请人或考生对院系硕士学位招生流程有异议的,可以向院系提出书面异议,院系受理申请并予以答复。申请人或考生对答复有异议的,可以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复议。
2、申请人或考生必须承诺学位证书、个人信息、其他申请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职业道德、诚实守信等问题的,经查实,将随时取消其报考(申请)和录取资格。
3考生要自觉树立遵守纪律、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时,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和考生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结束前不得泄露、传播复试题。内容和其他相关信息。研究生考试招生过程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010-30000)的规定严肃处理命令编号33)。构成违法的,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当我校工作人员发现考生伪造证件时,会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5、严禁校内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组织、参与考研辅导活动。学校学生不得组织、参与考试作弊、虚假宣传及其他考试违规违法活动。招生相关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当年申请硕士学位的,应避免办理相应的招生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将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1、我校各院系公布的招生计划中包含免试推荐学生人数。全国统考招生人数以院系公布的招生计划减去实际推荐免试学生人数为准。
2.招生部门、科研、导师团队、培养计划和奖学金政策等基本信息,可在相关院系网站查询。
3我校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招收“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军人”、“援藏计划”等专项研究生。具体招生人数和复试成绩将根据当年国家计划和生源情况综合确定。
4申请人或考生应及时关注我校及招生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和通知。因应聘者或考生个人疏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或考生自行承担。
5、我校医学部招生、奖学金、住宿等具体事宜请参阅医学部招生简章。
6、未尽事宜,按上级及学校相关政策处理。
用户评论
野兽之美
终于等到北大硕士招生简章了,赶紧看看今年的专业设置和报考条件!
有5位网友表示赞同!
◆残留德花瓣
北大2023年研究生招生简章发布了,今年有哪些新变化?
有9位网友表示赞同!
最迷人的危险
北大硕士招生简章已经发布,目标北大的同学们可以开始准备了!
有12位网友表示赞同!
浅笑√倾城
今年北大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报考条件有哪些?
有7位网友表示赞同!
歇火
北大研究生招生简章,赶紧看看自己的专业有没有变化!
有5位网友表示赞同!
可儿
北大硕士招生简章发布,准备考北大的同学们要认真阅读哦!
有14位网友表示赞同!
伤离别
期待北大2023年研究生招生简章,希望今年的招生人数能多一点!
有9位网友表示赞同!
凝残月
北大研究生招生简章发布了,我要开始认真准备考试了!
有11位网友表示赞同!
落花忆梦
北大校本部2023年研究生招生简章发布,好激动!
有7位网友表示赞同!
龙卷风卷走爱情
北大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发布,期待今年的录取通知书!
有14位网友表示赞同!
病房
北大研究生招生简章,仔细看看今年的专业设置,看看自己符合哪个专业。
有16位网友表示赞同!
伱德柔情是我的痛。
北大研究生招生简章,今年的招生人数和去年一样吗?
有19位网友表示赞同!
一纸愁肠。
北大2023年研究生招生简章出来了,赶紧报名!
有17位网友表示赞同!
无寒
北大研究生招生简章,今年的考试科目有什么变化?
有20位网友表示赞同!
白恍
北大研究生招生简章,希望今年的录取率能高一点!
有10位网友表示赞同!
陌上花
北大研究生招生简章,希望今年的考试难度不要太高!
有19位网友表示赞同!
颓废人士
北大2023年研究生招生简章,今年的报考流程是什么?
有15位网友表示赞同!
空巷
北大校本部2023年研究生招生简章发布,赶紧看看自己的目标专业吧!
有13位网友表示赞同!
追忆思域。
北大研究生招生简章发布,期待今年的录取结果!
有16位网友表示赞同!
清原
北大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定要仔细阅读!
有14位网友表示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