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把‘分类发展’作为整个文件的主题和中心,系统推进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类发展。”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长任友群介绍,《意见》明确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教育。 两者都是我国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重要途径。 两类学位同等重要,培养单位应同等重视。
意见认为,专业学位以需求为导向。 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原则上仅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以专业学位授权点为主。 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并重的领域将注重专业布局。 学位授权点全面支持产业、产业和区域发展。
《意见》要求,深入打造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培养链。 学位培养项目要突出教育教学理论前沿,鼓励学科交叉,通过多种形式的学术研讨、交流、科研任务等增强科学求实的原始创新能力。 专业学位要突出教育教学的专业实践性,提倡采用案例教学、专业实习、现实生活实践等形式,增强解决行业实际问题的能力。